2022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2-05-24 作者: 来源:

2022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按照“质量建设年”和“创新提升年”要求,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发展。

一、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全省共起诉金融犯罪724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92人,集资诈骗罪35人。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洗钱犯罪21人,同比上升320%。依法办理涉税案件,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起诉危害税收征管案304人,同比上升30.5%。

(二)服务环境保护治理。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31人。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1件,提起公益诉讼97件,同比上升51.6%。

(三)服务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依法惩治安全事故犯罪,保障生产安全,共起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安全事故犯罪50人。积极办理涉食药品安全案件,起诉各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90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88件,提起公益诉讼37件,同比上升37%。

(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惩治妨害企业经营发展犯罪,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39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的犯罪580人。

二、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讼监督工作推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931人,不批准(决定)逮捕3821人,不捕率为39.18%,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检察机关决定起诉各类犯罪25842人,不起诉7740人,不起诉率为23.05%,同比增加9.96个百分点。

(二)刑事检察“案-件比”情况。全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087,同比降低0.007,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提高当事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实际感受。其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下降了18.93%;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数同比下降了39.21%。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743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7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5199人,采纳量刑建议14890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97%。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服判率97.45%,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高11.06个百分点。

(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6件,同比上升40.57%;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9.57%,同比增加4.54个百分点。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96件,同比上升38.49%。

2.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030件次,同比上升3.41%;已采纳1834件,监督意见采纳率90.34%。纠正漏捕、纠正漏诉1205人, 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88.04%。

3.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50件,法院已审结7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61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共提出纠正意见163件次,法院已纠正129件,监督意见采纳率79.14%。

(五)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83人,采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128人,采纳率69.94%。

(六)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33人,已采纳528人次,采纳率99.06%。对刑事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320件,已采纳1283件,采纳率97.2%。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814人,已采纳1777人,采纳率97.96%。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1238件,已采纳1213件,采纳率97.98%。

(七)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7人,检察机关侦查案件已作生效判决14人,有罪判决率100%。

三、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质量总体向好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2212件。提出抗诉116件,同期法院审结67件,法院采纳65件,采纳率97.0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6件,同期法院裁定再审117件,再审审结169件,改变原裁判169件,改变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923件,同比上升96.42%。提出检察建议1659件,同比上升110%;同期法院采纳1466件,同比上升143.12%。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39件,同比上升95.58%。提出检察建议1345件,同比上升139.32%;同期法院采纳1031件,同比上升276.28%。

(四)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情况。受理2179件,同比上升21.1%;支持起诉2108件,同比上升27.7%。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126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53.42%。

四、行政检察业务办案数量增加,监督质量总体向好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情况。受理563件,同比上升42.89%。审结410件,其中提出抗诉2件,法院同期审结1件,改变原裁判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裁定再审4件,已审结5件,改变原裁判5件,改变率1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37件;法院已采纳320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07件;法院已采纳1045件。

五、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案件量上升,办案质效良好

(一)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63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372件,行政案件线索2291件。共计立案2555件,其中民事案件349件,行政案件2206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32件,同比上升29.85%。从诉前程序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合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52.48%;新领域(含法定新增领域)案件1113件,同比上升178.25%,占43.96%,同比增加23.5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53件,同比上升48.54%,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0件。对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已有裁判结果112件,法院全部判决支持。

六、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上升,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工作效果明显

(一)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10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07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79人,不批捕286人,未成年人不捕率61.51%,同比增加16.11个百分点,高于刑事犯罪总体22.33个百分点。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16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1375人,经审查,共决定起诉1262人,同比上升11.48%。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起诉466人,不起诉402人,未成年人不诉率46.31%,同比增加2.98个百分点,较刑事犯罪总体高23.26个百分点。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55人。

(三)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开展社会调查5174人次,同比上升70.09%。开展一般预防654次,同比上升43.4%;其中法治进校园435次,同比上升22.5%。支持个人或单位起诉撤销监护权8件。

七、决定赔偿案件数量下降,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给予赔偿6件,同比下降14.29%。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353件,同比上升70.19%;向1364人发放救助金1252.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3.9%和135%。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办案数量同比增长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718件,同比上升5.9%。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004件,同比上升73.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8714件,同比上升1.33%。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72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02人次。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1230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    邮编:250014

备案证号:鲁ICP备05024181号-1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