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山东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抓实“质量建设年”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取得新进展,法律监督质效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现将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全省共起诉金融犯罪1867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298人,集资诈骗罪61人。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洗钱犯罪124人,同比上升396%。依法办理涉税案件,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共起诉危害税收征管案717人。
(二)服务环境保护治理。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351人。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91件,提起公益诉讼212件,同比上升6%。
(三)服务安全生产和食药品安全。依法惩治安全事故犯罪,保障生产安全,起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安全事故犯罪119人。积极办理涉食药品安全案件,起诉各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15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74件,提起公益诉讼87件。
(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依法惩治妨害企业经营发展犯罪,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98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243人。
二、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讼监督工作推进有力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4909人,不批准(决定)逮捕9385人,不捕率为38.63% ,同比增加3.64个百分点。检察机关决定起诉64073人,不起诉20406人,不起诉率为24.16%,同比增加6.99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4123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8817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850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36%。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服判率97.7%,较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高12.2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48件,同比上升58.3%;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同比增加2.89个百分点。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044件,同比上升42.94%。
2.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5046件次,同比上升33.17%;已采纳4853件,监督意见采纳率96.96%。纠正漏捕、漏诉4552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95.02%。
3.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40件,法院已审结26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46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共提出纠正意见1217件次,法院已采纳1192件次,监督意见采纳率为97.95%。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1812人,已采纳1832人次,采纳率101.1%。对刑事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172件,已采纳2174件,采纳率100.1%。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提出监督意见4244人,已采纳4231人,采纳率99.69%。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2071件,已采纳2070件,采纳率99.95%。
(五)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5人,检察机关侦查案件已作生效判决44人,有罪判决率100%。
三、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质量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4878件,提出抗诉337件,同期法院审结293件,法院采纳278件,采纳率94.8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6件,同期法院再审审结468件,改变原裁判468件,改变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394件,同比上升42.94%。提出检察建议3824件,同比上升43.27%;法院采纳3766件,同比上升54.47%,采纳率98.48%,同比增加7.1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418件,同比上升50.78%。提出检察建议3678件,同比上升60.05%;法院采纳3589件,同比上升93.69%,采纳率97.58%,同比增加16.94个百分点。
(四)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情况。受理4695件,同比上升10.81%。支持起诉4609件,同比上升18.09%;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274件,占支持起诉总数的49.34%。
四、行政检察业务办案数量增加,监督质量整体向好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情况。受理1367件,同比上升24.95%。审结1232件,其中提出抗诉3件,法院同期审结5件,改变原裁判4件,改变率8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2件,法院同期审结19件,改变原裁判18件,改变率94.74%。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1022件,同比上升65.37%。提出检察建议912件,同比上升67.96%,法院采纳903件,采纳率99.01%,同比增加2.69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3352件,同比上升37.49%。提出检察建议3101件,同比上升40.19%,法院采纳3063件,采纳率98.77%,同比增加8.67个百分点。
五、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效果良好
(一)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83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817件,行政案件线索3766件。立案4408件,其中民事案件742件,行政案件3666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383件,从诉前程序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691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38.5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74件,占13.1%;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案件1918件,同比上升41.55%,占43.7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26件,同比上升31.89%;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已有裁判结果341件,法院全部判决支持。
六、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上升,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工作成效显著
(一)审查逮捕情况。受理审查逮捕3234人,批准逮捕2011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580人,不批捕655人,未成年人不捕率53.04%,同比增加4.28个百分点,高于刑事犯罪总体14.41个百分点。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378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551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89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906人,不起诉1211人,未成年人不诉率57.07%,同比增加14.19个百分点,高于刑事犯罪总体32.91个百分点。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48人。
(三)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情况。开展社会调查13254人次,同比上升32.98%,开展一般预防1611次,同比上升22.9%;其中法治进校园1046次,同比上升2.1%。支持个人或单位起诉撤销监护权24件。
七、决定赔偿案件数量下降,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国家赔偿案件49件,决定给予赔偿14件,同比下降61.1%。办结司法救助案件4241件,同比上升55.46%;向4389人发放救助金4304.96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8.73%和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