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深化“风从柳泉来”党建品牌建设,探索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淄川实践,形成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三步工作法”、“般阳护晚晴”、“苗苗工作室”、“柳泉检益”、“齐救助”、“鲁枫和畅·和枫平川”、“嵌入+巡回”监督、民事检察“数字模型”矩阵、“四项联动”行刑反向衔接、“智慧案管”等多个创新工作品牌,激活了淄川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池春水。
肃正党风 党建引领
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抓实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党建工作,广泛开展“我为发展献良策、解难题、建新功”大讨论,以实际行动落实“三提三争”。与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开展基层院结对共建,与淄川区税务局洪山分局党支部、淄博监狱一监区党支部、淄川区法院刑庭党支部等开展党建共建,构建“共建组织、共抓队伍、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党建工作新格局,提升党建工作活力。
承继蒲松龄路边铺芦席、设茶座、换故事的美谈,淄川区检察院设置“柳泉检苑”,对外作为讲法治故事、开展普法宣传的场所,对内作为干警学术交流、案件讨论、思想碰撞的平台。在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本土红色资源作为青年干部党性教育的重要教材,组织青年干警赶赴焦裕禄纪念馆、太河水库艰苦奋斗纪念馆、淄川革命烈士陵园等接受教育,铸牢党性之魂。
端正学风 争先创优
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读和线上看相结合,引导检察干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坚持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系统性工程,倾力打造“青蓝接力,匠心传承” 人才培养工程。 组织开展“青年干警半月谈”14期,通过搭建展示交流、互学互促、共同提高的平台,鼓励青年干警谈理想、述成长、聊感悟。用好“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青年干警读书沙龙”等载体,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务实检风 服务大局
以省检察院“鲁枫和畅”轻罪治理品牌为引领,将轻罪治理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打造具有淄川特色的“和枫平川”轻罪治理子品牌。成立简案快办“一站式”诉讼办案中心,在构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标准、多元化矛盾化解、“不起诉+”路径等方面开展探索积累,推动形成“践行理念、 优化流程、 协同治理、综合履职”四位一体轻罪治理模式,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
开展“千企问需”专项调研活动,主动走进企业及重大项目,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全方位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一年来,走进企业及邀请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3次,自主编印并赠阅《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指南》等书籍及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廉洁清风 忠诚担当
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努力锻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纵深推进检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通报、追责问责机制,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严把不捕、不诉、撤案案件廉政关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志愿春风 保障民生
紧扣辖区老龄化程度日趋加深、涉老年人案件频发实际,匠心打造“般阳护晚晴”检察工作品牌,通过健全完善规范执法、司法救助、联动保护等工作机制,用暖心“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为老年人特殊群体打造一片公平正义的法治晴空。组建“般阳护晚晴”志愿团,对因心理问题实施犯罪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因犯罪行为导致精神受创的老年被害人,开展针对性心理干预。深入社区、村庄、养老院等场所送法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引导老年人注重自身权益保障。
持续打造“苗苗工作室”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品牌,组建“青春护未队”,在全区中小学校开设苗苗课堂,定期走进校园开展防欺凌、防性侵等专题法治宣传。依托“苗苗工作室”建立淄川区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基地,为矫治教育罪错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场所,实现各部门共建共用,功能上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违法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于一体,进一步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淄川区检察院将持续挖掘历史文脉,将“柳泉”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党建品牌,在党建引领检察工作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