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应该依法履职,深入排查燃气安全隐患,从源头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为加强规范燃气安全领域监管,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平原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
近年来,平原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坚持把做深做实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监督难题、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在“听”中明事实、辨是非,在“解”中破困局、促治理。2024年以来,平原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各类案件公开听证42件,实现“四大检察”公开听证类型全覆盖。
“解”答土地闲置难题
“这块地荒了24年,今天终于得到了解决。”近日,在一场针对历史遗留土地闲置问题的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任纪斌的感慨道出了众人的心声。
前不久,平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时,发现一宗国有土地长期空闲,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经全面调查核实确认了土地闲置事实。该土地闲置问题涉及历史政策与现行法律衔接的争议,各方对土地性质认定、监管责任划分存在分歧。为厘清事实、凝聚共识,平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3名听证员聚焦历史政策与现行法律衔接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最终形成共识:“该地块被征用为国有土地时,虽无‘划拨用地’这一明确概念,但当时政府征用后划拨给某单位使用的实际情况,与现行法律中的划拨用地性质一致,某单位应承担责任。”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收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场公开听证会不仅“解”开了个案症结,更“解”开了系统治理的密码。为解决类似历史遗留问题,平原县检察院推动县政府出台了低效闲置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推动168.75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入收回程序。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解”决农机事故处罚争议
“两起农机意外事故,刑事轻处是否意味着行政不罚?”近日,在平原县油坊村村头老槐树下的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直面农机安全管理的痛点。
此前,当地发生两起农机意外事故,驾驶员因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行政机关在后续处理中犯了难:法律未明确此类情形下是否应当吊销驾驶员农机驾驶证,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存在异议。为化解这一争议,平原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到发生事故的村庄,在村民熟悉的老槐树下现场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各方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应综合评判行为人主观过错、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因素,对各类违法行为分级分类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罚款、吊销驾驶证等措施,确保“过罚相当”。
“将听证会搬到田间地头,不仅方便当事人参与,也能更直接听取村民意见,同步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主持公开听证会的该院副检察长张胜利说。这场“接地气”的公开听证会不仅厘清了法律适用争议,更推动形成了类案问题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吊销农机驾驶证12本。
办案检察官综合公开听证会意见形成的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立法建议,被随后出台的《德州市粮食生产促进条例》采纳吸收,为当地农业生产筑起了坚实的长效安全防线。
“解”开土地权属认定分歧
林地资源“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两者对同一地块的“地类性质”认定不一致——这到底是林地还是耕地?
平原县村民张某2017年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为耕地,但2020年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林地资源“一张图”又将其承包的地块认定为林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滥伐林木罪地类性质认定问题,近日,平原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召开公开听证会,经深入研究讨论,各方一致认为,该地块权属不清的责任不应由农户承担,应当以实地调查为依据,综合考量地类性质、权属证明等因素。综合公开听证会意见,平原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督促相关单位纠正重复认定土地377亩,实现耕地与林地双重保护、公益与私益一体维护。
从唤醒“沉睡”土地到筑牢农机安全防线,从化解地类性质分歧到推动基层善治,平原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听证为支点,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司法办案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检察听证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举措,也是传递公平正义的重要渠道,不是‘走过场’,而是为难题‘开方子’、为治理‘找钥匙’。我们将持续深化检察听证的创新实践,扎实推进检察听证规范化、实质化建设,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平原县检察院检察长赵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