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三面环海,拥有千公里海岸线、8处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威海这座海滨城市的生机与活力,深深根植于海洋发展之中。
近年来,威海检察机关把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作为重要任务,创新“陆岸与海洋统筹、办案与修复并重”履职模式,出台《做强海洋检察品牌服务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维护海上安全,保护海洋生态,服务海洋产业发展,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打破壁垒 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针对海洋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职能交叉、信息壁垒等问题,积极构建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筑牢海洋生态安全防线。内部,建立“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监督、公益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在惩治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犯罪时,同步排查公益诉讼损害线索,推动修复治理。目前,检察机关内部刑事与公益诉讼部门互移线索62条,35起案件同步落实刑事惩戒与生态修复。
外部,与公安、环保、海警、海事等部门加强履职衔接,完善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移送工作规范、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研判共商,累计办理各类涉海案件180余件。
区域层面,建立胶东五市海洋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办理跨市非法捕捞诉讼4起,依法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联合开展增殖放流等修复活动3次。文登、乳山与烟台牟平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昆嵛山生态涵养、黄垒河流域治理,促进跨区域生态保护。
修复为本 创新恢复性司法新路径


针对传统生态修复中面临的资金不足、效果有限等难题,威海检察机关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综合运用增殖放流、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受损生态资源修复治理。
2024年以来,依法办案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800万余元,督促责任主体增殖放流鱼苗蟹苗1400万余尾。在全省首创“鳗草种植”碳汇替代修复方式,督促增殖大叶藻330万余株,涵养近海岸生态环境。办理的张某等1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凝聚合力 激发社会治理新效能


深化“部门联动、协同治理”。与生态、海洋等部门加强履职衔接,针对水质异常、浒苔清理等问题,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磋商函等形式,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累计制发检察建议15件,推动海域动态监测预警、跨部门线索移送处置、生态修复协同推进等机制落实,促进涉海问题早发现、共治理。
坚持“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线上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网络普法,线下积极推动检察官入渔港码头、沿海社区、涉海企业,累计举办“检察护海”专题讲座12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立足办案,在千公里海岸线上推动建成“逍遥湖·蓝色碳汇公益基地”“天鹅湖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促进提升社会各界海洋保护意识。
推行“检察+”履职模式。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加强衔接,征集涉海违法犯罪线索162条,对重点线索加强研判、深入调查,依法立案办理。聘请6名海洋领域专家,承担委托司法鉴定、出具损害赔偿专家意见等职责,解决鉴定难题11件。聘请162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和24名海洋生态、海事执法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开展现场勘查、生态损害评估等工作,形成多方协作、公众参与的海洋公益保护格局。
下一步,威海检察机关将主动融入创新型国际化海洋城市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海洋综合保护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