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源头,绿水青山间万物共生;鲁中腹地,生态屏障下生机盎然。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淄博市沂源县生态地位举足轻重。近年来,沂源县检察院立足区域生态区位优势,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贯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全过程,创新探索“立体防护、恢复驱动、协同聚力”三维发力工作模式,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生态检察答卷。
5月22日,从2026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现场传来喜讯,沂源县检察院与县生态环境局联合打造的“以行刑衔接创新破解生物多样性保护难题”实践成果获评全国十佳案例。
立体防护
织密栖息地安全防护网
沂源是沂河发源地,鲁中山区重要生态屏障,水域、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交织。非法采砂、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损毁耕地林地等行为,一度威胁野生动植物生存家园。
为此,沂源县检察院靶向发力,专项部署“山河行动”公益诉讼监督工作。聚焦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立案办理涉沂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推动修复河道20余千米,斩断破坏水生生物家园的违法链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同比下降60%,东方白鹳从“过境鸟”变为常驻“留鸟”,蓝翡翠等易危物种分布范围持续扩大。
针对农业废弃物乱堆乱放引发的面源污染难题,该院创新“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联合多方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最终督促清理各类农业废弃物3万余吨,在生态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构建“实时监管、长效防控”的智慧监管体系。该案入选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此外,针对非法占用、损毁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该院依法监督,督促修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370余亩,为鸟类、昆虫、小型哺乳动物搭建起“生态乐园”。
恢复驱动
激活生态修复内生动力
保护生物多样性,既要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更要注重生态修复。沂源县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创新推出“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
对于情节轻微、生态影响较小的案件,该院要求涉案当事人参与林地管护、湿地修复、鸟类监测、环保宣传等生态公益服务,以劳务代偿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违法者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目前已办理此类案件7起。
同时,该院推行“诉中修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托田庄水库、沂河源两大生态修复基地,督促涉案人员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办理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时,联合行政机关共同放归中华蟾蜍1000余只,有效维护了当地两栖动物种群数量平衡。通过常态化开展生态警示宣传,推动全县75万亩林果园全面清除非法捕鸟网,遏制非法猎捕鸟类行为。
协同聚力
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
生物多样性保护离不开多方联动。沂源县检察院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检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网络,凝聚起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纳入公益诉讼核心监督范畴;推动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以刚性制度保障检察监督落地见效。
专门设立“府检联动办公室”,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林业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业咨询四项工作机制,打破生态监管“信息孤岛”。针对渔业资源监管职责争议,牵头推动公安、农业农村等4部门联合制定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全链条监管保护。
该院创新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公开、庭审释法、新媒体作品传播等方式,开展沉浸式普法。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为原型创作的微动漫《从捕鸟到护鸟》,荣获3项省级以上荣誉。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组建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已收集各类生态线索6条;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涉生态案件办理,在处置不可移动文物危险废物污染问题时,同步守护周边物种栖息安全。
一泓清水、两岸青绿,万物生长、生生不息。下一步,沂源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生态检察职能,不断优化“三维发力”工作模式,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为筑牢鲁中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区域生态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加强劲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