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行刑反向衔接监督治理闭环,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就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上门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及村委代表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背景、被不起诉人的主观过错和社会危害性等案件情况,针对“是否有必要对高某某行政处罚”这一案件焦点听取各方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可以不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及上门听证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不起诉”也不等于“必须处罚”。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行详细解读,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表示将结合听证结果依法对被不起诉人作出处理决定。
考虑到被不起诉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检察官采取“上门听证+以案说法”的形式,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这是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也是“检护民生”行动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内加强检察融合履职,对外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兼顾消除追责盲区与实现个案公平,努力答好“实现行刑反向衔接的有力监督”必答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