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辖区11家公司的注销登记已全部撤销。”近日,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收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函称,“恶意注销”企图逃避行政罚款的公司最终“难逃”法网,后续由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表及里 问题企业打起了“如意算盘”
2022年7月,山东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流程、伪造运输单据等方式,向多家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余份,非法获利26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补缴了全部税款,考虑到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我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其予以行政处罚。”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检察意见及证据材料却被税务机关以“企业已注销”为由退了回来。
“企业注销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消失,尚未作出的行政处罚也因行政相对人的灭失而无法继续。”税务机关在回复检察意见的函中写明了无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原因。
承办检察官对该案时间轴进行了梳理,发现早在2023年3月,也就是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该公司就已经办理了注销登记。“很明显,该公司向审批机关隐瞒了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承办检察官说。
由点到面 检察官识破其中“猫腻”
该公司为何在公安机关立案期间就能办理注销登记呢?带着疑问,该院检察官们第一时间走访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机关等部门。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企业退出市场通道得到畅通,大都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承诺制注销登记成为趋势,但执法司法机关与相关市场准入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是问题的关键。”在实地调查核实中,检察官得到了答案。
“就像本案中的情况,该公司在2023年3月签署注销承诺书时,明明已知晓公安机关正在对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侦查,却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不知道企业曾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通过了其注销登记的申请。”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进一步补充道。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该院发现类似的企业“恶意注销”逃避处罚的案件不在少数。
为此,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联合数字检察部门,根据个案诉讼、执行阶段主要特征,归纳出“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与注销时间间隔小于6个月”“涉刑案件立案后办理注销”“同一法定代表人多次注销企业”“承诺人存在失信记录”等17个可用于数据检索的类案线索特征,研发应用“恶意注销+应移未移”行政检察监督模型,对2018年以来300余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裁定准予执行案件进行全面筛查,发现案件线索50余件。
由案到治 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这暴露出经营主体违法注销监管存在盲区,导致部分企业钻了空子,将制度善意、改革红利异化为‘脱责利器’。”检察官介绍,该院立即启动监督程序。
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2024年8月,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税务机关办案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就该案行政处罚的必要性、法律法规适用及是否从宽处罚等问题展开讨论,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撤销相关涉案公司的简易注销登记,恢复经营主体资格。
此外,针对案件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病”注销、执法司法机关登记机关之间信息不畅等影响行政处罚执行的问题,该案的办理还催生了更深层次的机制创新。
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该院邀请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税务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首次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协作规制企业“恶意注销”的社会合力。
“当一家企业被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文书后立即启动工商注销暂停程序,直至处罚处理完毕才可恢复注销办理。”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建立税务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作出了解释。
一个案件的办理推动了一份规范性意见的出台,意见的实施也帮助类似案件探索出解决的路径。“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强化多方协作配合,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闭环管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智慧。”该院检察长纪兵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