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南:这样的“高薪兼职”是陷阱

时间:2026-07-23 作者: 来源:

“高收益、稳赚不赔”的线上兼职,背后竟是一条跨境洗钱暗道。表面轻松赚钱,实则沦为犯罪“工具人”——这起由沂南县检察院办理的利用虚拟货币为跨境赌博网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的非法经营案,为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

高薪为饵

铺设跨境洗钱暗道

2021年11月,境外犯罪团伙搭建某非法虚拟货币结算平台,专门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赌资跨境流转与洗白服务。为快速吸纳人员、构建资金通道,该平台以“高收益、稳赚不赔”为诱饵,通过故意抬高某虚拟货币兑人民币汇率的方式,诱使多名群众成为平台所谓的“兑换商”。

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这些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其中。平台要求“兑换商”将个人持有的虚拟货币充值至平台指定账户,并提供本人银行卡等私人收款账户。这些普通群众的账户,就此沦为赌博团伙的“洗白工具”。

该犯罪手法隐蔽性强、欺骗性高。赌客在境外赌博网站充值时,页面自动跳转至平台指定的“兑换商”个人账户完成支付。“兑换商”确认收款后,在平台操作完成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赌博网站随即为赌客充值对应分值。依托虚拟货币去中心化、跨境流转隐蔽、溯源难度大等特点,非法资金经过层层拆分流转,得以掩盖来源、逃避监管,形成一条完整的跨境赌博资金结算黑色产业链。

明知故犯

“工具人”终尝苦果

2022年3月,夏某某在明知上述平台专为境外赌博网站洗白赌资、从事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受高额薪资、奖金诱惑,主动加入该团伙。

表面看似仅是“帮忙打杂”,实则其工作已成为维系整个洗钱链条运转的关键环节。夏某某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大量发布广告,积极招揽新“兑换商”加入;同时全程对接所有入驻商户,协助处理账户注册、虚拟货币充值与售卖、业务推广、账户冻结申诉、平台赔付等各类操作问题,为平台维持非法资金运转体系提供支持。

经司法机关全面核查,2022年11月至案发,该平台虚拟货币钱包累计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5亿元,而全程参与协助运营的夏某某,通过非法薪酬及提成累计获利50余万元。看似轻松的“线上兼职”,实则已触及法律红线,构成严重刑事犯罪。最终,夏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刑罚,违法所得被追缴;其余明知违法仍积极参与且获利数额较大的涉案人员也陆续被追究法律责任。

“该案是当前网络黑灰产业的典型缩影。相较于传统洗钱方式,‘虚拟货币+跨境赌博’的犯罪模式隐蔽性更强、波及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更大。犯罪团伙利用大量个人账户分散接收赌资,规避资金监管和风控核查,不仅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金融市场稳定,更助长了跨境赌博犯罪。”沂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洪松表示,一些群众因参与境外网络赌博、轻信虚拟货币兼职骗局,遭受财产损失、账户冻结,甚至误入犯罪圈套,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个人征信与人生轨迹受到严重影响,其社会危害深远。

检察官提醒

摒弃“赚快钱、低风险”的侥幸心理,认清网络黑灰产业真面目,严守法律底线,注意以下“避坑”要点:

一是远离虚拟货币非法业务。参与虚拟货币承兑、跑分、代收代付、资金对冲等活动,或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等支付账户,均属于违法行为,极易面临牢狱之灾。

二是不参与境外网络赌博。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赌资不受法律保护,向境外赌博平台充值转账,资金极有可能流入非法洗钱渠道,不仅无法追回,还可能面临账户冻结、涉案追责等多重风险。

三是拒绝为非法平台提供协助。为非法平台招揽人员、发布广告、解答运营问题、处理业务纠纷等,均属于犯罪链条中的协助行为,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四是主动举报违法线索。发现利用虚拟货币为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资金的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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