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郓城:“两级联动救助+多元帮扶” 为困境家庭织就“保障网”

时间:2025-07-14 作者: 来源:

“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领到这笔司法救助金,这岂止是雪中送炭,这是救命钱啊!”王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满含泪水哽咽道。这份感动,源于郓城县检察院联合乡村振兴局等多方力量,对其家庭实施的精准救助与长效帮扶。

王某是低保人员,平时靠务农和打零工维持一家生计。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原来,同村的张某花费1.9万元购买了一台报废玉米收割机,在附近村庄从事收割作业,驾驶收割机在王某农田作业时,因观察不慎将其卷入车轮下,致使王某受伤,伤情构成重伤二级,被送入ICU治疗。

王某的妻子在儿子不足一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王某的儿子虽已成年,但智力低下,依靠王某抚养。肇事者张某的妻子患病,收养的女儿还在上大学,无力赔偿。这次治疗,前前后后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20余万元。欠下的治疗费没有着落,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费用,王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郓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起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迅速将线索移送到控告申诉部门。考虑到王某家庭需要被救助的紧迫性,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过综合研判,决定提请菏泽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并得到菏泽市检察院的快速答复。

“综合考虑到王某的情况,为尽可能地减少当事人诉累,我们主动与王某对接,前往医院及其家庭开展案件调查等工作,并指导其亲属准备申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办案检察官说。两级检察机关纵向协同发力,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王某进行上下级联合救助,极大缓解了王某一家生活困难的现状。

救助金发放后,检察机关的关怀并未停止。

“案件办理的终点不应只是司法程序结束,更要助力当事人开启新生活。”基于这一共识,一场跨部门协作行动展开。

依托该院探索建立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长效帮扶机制,该院积极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为王某指派了专业的援助律师,帮助王某打赢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县残疾人联合会为王某提供了残疾人康复辅助用具,为王某的儿子办理了残疾人等级评定,享受残疾人优待政策。

乡村振兴局将王某家列为返贫监测对象,制定了一系列精准的帮扶措施:考虑到王某家庭当季农收面临困难,安排专人协助其进行农收及农产品出售。针对王某因伤无力耕种土地的情况,在征得其同意后,将土地托管给村集体,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还能享受村集体的分红,为家庭的经济来源提供有力保障。此外,还为王某智力低下的儿子介绍了扶贫车间的工作,让他能够从事简易分拣工作,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增强生活的信心和尊严。

针对该农机伤人案,办案人员敏锐捕捉到案件背后所暴露出的涉农机安全生产问题。通过排查梳理近三年来农机作业引发伤亡案件,以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相关村居深入调查,发现部分农民缺乏农机安全使用意识,且对必要的农机操作规程和养护知识一知半解。一些农机已过报废期限,但仍在使用中。

为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整改,将农机相关惠农政策、扶持政策与安全用机、守法用机相结合,在“三夏”等特殊节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等活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法治动能。

“未来,郓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全面、精准履职,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组织整合各类社会救助资源,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尽可能帮助当事人家庭重拾生活信心,走出当前困境,切实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检察温情’传递到困难群众的心里。”郓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化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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