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让我们又看到了希望……”近日,19岁的库某某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向沂源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真诚致谢。一场跨越省份的联合救助,为这个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库某某是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也是沂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亲属。2025年6月,库某某和父亲在青兰高速沂源段遭遇交通事故,父亲重伤不治,库某某也多处受伤。雪上加霜的是,肇事车辆没有保险可用于理赔,犯罪嫌疑人赔偿能力有限,这个原本平静的家庭瞬间陷入困境。
在办理该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沂源县检察院始终关注当事人的困难,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同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切实解决库某某一家的长远生活保障问题,2025年9月,沂源县检察院向南乐县检察院发出跨省协作函,正式拉开了两地检察机关联合救助的序幕。
协作函发出后,沂源县检察院与南乐县检察院迅速响应,共同成立联合救助工作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救助合力。沂源县检察院承担案件情况核实的核心任务,在自行开展初步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向淄博市检察院申请追加司法救助资金,为救助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南乐县检察院则充分发挥属地优势,主动对接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并协助库某某一家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异地奔波带来的不便与负担。
经过两地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沂源县检察院为库某某一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其燃眉之急。但救助并未就此止步,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联合研判,围绕该家庭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全方位、长效化的帮扶方案。在社会救助方面,南乐县民政部门已发放救助金,并将该家庭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户”系统,进行重点跟踪帮扶;在教育保障方面,针对库某某及家中两位弟弟的就学问题,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当地教育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为姐弟三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其学业不受影响。
这次跨省联合救助行动,正是淄博检察机关持续深化“齐救助”机制、彰显其成效的生动体现。近年来,淄博检察机关联合工商联、慈善总会、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构建“齐救助”司法救助工作中心,并在各基层检察院设立“齐救助”驿站,汇聚起“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的社会合力。
“我们以‘齐心齐力齐行’为导向,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如淄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司继涛所言,这场跨越省份和联动两级院、多部门的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也成为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