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宵节,我们兄妹五人在父母故居团聚,心中的隔阂已彻底消除。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重归于好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份亲情。”近日,涉案宅基地纠纷当事人王乙拨通了高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长英的电话,言语间满是家人和解后的喜悦。这场持续数年的堂兄妹宅基地权属纠纷,最终以圆满和解画上句号。这是该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和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成果。
据悉,涉案宅基地原登记在王乙、王丙、王丁、王戊四姐妹的父亲王某名下。王某的侄子王甲自幼随其共同生活,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与赡养关系。王甲早年赴外地工作,其妻儿仍与王某及四姐妹在老家共同生活。后因原有房屋年久失修,王某与王甲共同出资在原宅基地上翻建了五间房屋,此后四姐妹陆续出嫁。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王甲依王某意愿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王某患病期间,王甲妻子与四姐妹共同照料其生活;王某去世后,王甲亦按照当地习俗主持办理了丧葬事宜。
之后,王甲的妻儿前往外地与其团聚,涉案宅基地房屋遂处于闲置状态。王某女儿王丙因离婚返乡,经王甲同意后入住该房屋。后来,在镇政府组织开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换发工作中,双方就宅基地权属问题产生争议:王乙等四姐妹主张该宅基地系父亲王某遗产,应由四人共同继承;王甲则认为其已合法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证,权属应归其所有。
为此,王乙等四姐妹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王甲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丙搬离房屋。两起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均未达成四姐妹预期的裁判结果,四姐妹遂向高唐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高唐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马长英深刻认识到:“宅基地纠纷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亲属间的权属之争,无论裁判结果如何,都可能导致亲情隔阂,甚至终身反目,既不利于家庭和睦,也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此,马长英多次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及周边村民,全面核查纠纷事实、追溯矛盾根源,细致倾听各方诉求,逐步梳理出核心争议焦点:王甲夫妻及子女长期定居外地,对老家宅基地无实际使用需求;王乙等四姐妹希望保留父母故居,以便回家祭奠;王丙离婚后身患残疾,独自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该房屋是其唯一居所,一旦权属变更,将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
针对上述诉求,马长英创新运用“和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统筹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启动“和解+心理咨询+释法说理”模式,邀请政协委员、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通过现场面谈、远程沟通等方式,向双方解读宅基地管理、遗产继承等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权利义务边界,同时开展情感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兼顾合理诉求。启用“和解+司法救助”机制,办案中发现王丙身患残疾且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其前夫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致使其家庭陷入困境,遂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运用“和解+公开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执业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召开网络听证会,王乙等四姐妹现场参与,王甲夫妻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会。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法律依据、事实真相、亲情伦理充分沟通。经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女儿王丁一次性支付王甲补偿款3.6万元,案涉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归王丁所有,王甲配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注销及变更登记手续,王丙可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据了解,高唐县检察院聚焦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创新构建“和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将和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通过综合运用“和解+释法说理”“和解+司法救助”“和解+公开听证”“和解+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精准化解各类矛盾。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调处宅基地、赡养、邻里等民事及行政纠纷10件,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亲属、邻里间的感情裂痕,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