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一场交通事故后的“接力”救助

时间:2026-03-30 作者: 来源: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救助和协调,我们才有了盼头。”近日,在临沂市兰山区综治中心的检察服务窗口前,赵先生向检察官表达谢意。两年多前,他的父亲赵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伤,肇事方虽已承担刑事责任,可赔偿款却因执行不能迟迟未能到位,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时间回溯到2023年3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赵某某一家平静的生活。王某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某撞成重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构成一级肢体残疾。法院审理后,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由于其确无赔偿能力,相关民事赔偿纠纷案件最终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故发生后,赵某某的前期治疗费用已超过29万元,而王某某仅垫付了3.5万余元,后续持续的治疗和护理费用,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

为了摆脱生活困境,赵先生来到了兰山区综治中心,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官刘永回一边耐心倾听他的诉求,一边仔细梳理案件脉络,第一时间对接驻综治中心法院工作站,向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执行细节,并调阅电子卷宗逐一核查。经初步审查,法院的执行裁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肇事方确无实际赔付能力,但被害人家庭面临的困难却真实而迫切。

“绝不能让群众因案件终本而陷入无助,司法救助必须跟上。”刘永回当即决定将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救助办案团队。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通过视频连线了卧病在床的赵某某,随后又与乡村振兴联络员一同到赵某某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眼前的景象让办案检察官揪心:赵某某长期无自主意识,日常生活全靠他人照料;其儿子赵先生为照顾父亲已停工一年多,失去了经济来源,家中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生活的重担让赵先生不得不再次外出打工,这个家庭正承受着“经济拮据、医疗重压、无人看护”的三重困境。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将“上门申请”变为“入户助请”,主动带着申请材料来到赵某某家中,手把手指导家属填写表格、完善手续。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将其列为重点司法救助案件,积极向上级院汇报协调,开展联合救助,为赵某某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这个濒临绝境的家庭送去了“及时雨”。

为了让帮扶更具持续性、更有实效,依托区综治中心联动协调机制,临沂市兰山区委政法委牵头统筹,组织检察、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议,聚焦赵某某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同研究制定了综合帮扶方案。方案明确由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后续救助需求,法院建立专门执行台账,定期核查肇事方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确保赔偿款及时兑现。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赵某某申请了专项帮扶资金,残联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残疾证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民政部门协助申报临时救助,形成了全方位帮扶的工作格局。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陈玉伟介绍,该院依托区综治中心平台,将检察工作站作为服务窗口,由检察官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流、对接诉求事项进行清单式办理,并借助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功能,整合专业力量,开展“检察+综治+N”多元化救助帮扶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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