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蹊跷”的伤情

时间:2025-07-23 作者: 来源:

2023年深秋的某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一起看似普通的寻衅滋事案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三人酒后殴打马某致其轻伤二级,赔偿15万元并取得其谅解,所有证据链条看似严丝合缝。但卷宗里一张血肉模糊的手部照片,却让检察官产生了疑问。

完美证据链的裂缝

卷宗材料显示:案发当天凌晨4时,被害人马某在案发后拨打110报警,在面对警察询问时,并未提及手指部位受伤,却在一小时后向办案民警提交了手部受伤照片,照片上手部指骨露出、血肉模糊、让人不忍直视。一般这种受伤程度会伴随剧烈疼痛,马某在出警人员现场询问时为什么没有发现并告知手指受伤?

伤情鉴定书中描述马某“手部开放性损伤,指骨外露,血管神经肌腱外露,指骨粉碎性骨折”,但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供称并未携带工具,是赤手空拳殴打。如此严重的开放性损伤伴粉碎性骨折到底是如何形成的?

伤情的认定决定着罪与非罪的界限,为了弄清楚伤情形成的原因,承办人开始查阅人体损伤相关医学书籍、与公安机关负责伤情鉴定的法医沟通、咨询本市专业骨科专家,查看马某受伤后所拍摄的CT片,并进行医学影像分析,最终承办人综合各方意见,初步认为该伤情应该是在钝器等坚硬物品作用下挤压形成。但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携带工具。那么,被害人的伤情是否另有隐情?

消失的60分钟

从民警离开现场到一小时后向办案民警提交手部受伤照片,这关键的6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

提审室里,赵某三人再次供述称,在殴打过程中确实没人使用任何工具,也没有人发现马某手指受伤,更不清楚其伤情是如何形成的。只是,到案后觉得毕竟参与了殴打,为了争取好的认罪态度,得到司法机关的从轻处理,三人共同赔偿了马某15万元,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被害人马某的伤情与赵某等三人的殴打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至关重要。承办检察官依法对被害人马某进行了复核,并对证人张某进行了详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二人神色慌张,眼神躲闪,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似乎有所隐瞒。

在承办检察官连环追问下,马某和张某的心理防线崩塌,向检察机关如实交代了二人伪造伤情的过程,案件事实也终于水落石出。

自残的代价

“被害人”马某的手指伤情竟是其与张某合谋后自残形成。

原来,马某在被赵某等三人殴打以后并没有明显伤情,出警人员离开现场后,马某越想越觉得窝囊,便与自己的好友张某商量如何让赵某等人处理得更重一些,给自己出一口恶气的同时多得一些赔偿款。于是,二人将马某车辆主驾车门密封条撕掉,张某使劲关闭车门,但并未将马某手指挤伤。

二人又商议用汽车将马某的小拇指轧断,第一次碾压未果后,二人又从车后备箱拿出一个铁质拖车钩垫在下面进行二次碾压,终于将马某小拇指轧伤。随后二人统一口径,当公安机关询问,就说打架现场刚开始没有发现,在去吃饭的路上发现的。马某和张某以为能够蒙混过,岂料二人的行为在办案检察官严谨细致的审查中真相大白。

最终,赵某等三人被无罪释放,而马某和张某不仅如数退还了赵某等三人15万元赔偿款,还被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马某还因手指伤势过重,不得已做了指末节切除手术,造成了终生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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