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真不知道这是犯罪啊!他欠我两万多维修费快一年了,我实在没办法才偷走机器配件的……”在菏泽市成武县看守所讯问室里,犯罪嫌疑人李某痛哭流涕,向办案检察官诉说悔恨与“冤屈”。一场因欠款引发的冲动之举,让多年的商业伙伴与老友反目,而这场风波的化解,也让司法温度温暖了两位当事人的心。
李某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纺织机械维修师,与成武县某纺织厂老板王某因业务往来相识多年,两人既是默契的商业伙伴,也是交情深厚的老友,此前合作一直十分融洽。2024年6月,王某的工厂设备老化,急需更新配件,便主动请李某前来帮忙。李某爽快应下,不仅垫资采购配件,还全程负责维修调试,为王某解决了生产难题。
然而维修结束后,王某却以资金紧张为由,仅支付了部分配件及维修费用,剩余两万余元欠款一拖就是近一年。其间,李某多次联系王某催要欠款,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2025年6月,在又一次催要无果后,无计可施的李某一时冲动,趁夜色潜入王某的纺织厂,将当初自己安装的配件拆下来带回家中。他自认为没有拿到欠款,“拿自己垫资买的东西”不算过错,却没想到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盗窃罪。案发后,经鉴定,涉案配件价值1.8万元,案件随后被移送至成武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简单地一捕了之,李某与王某多年的友情与商业合作关系将彻底破裂,王某工厂的设备因配件缺失已陷入停产,生产经营也会遭受更大损失。”办案检察官梳理案情后,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的矛盾症结。
在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后,办案检察官决定以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为突破口,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于是,办案检察官再次提审李某,明确告知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并耐心讲解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我错了,只要能弥补王某的损失,让厂子尽快复工,我愿意配合修好机器,承担赔偿。”李某懊悔不已。随后,办案检察官马不停蹄地找到被害人王某,说明李某的态度,从多年情谊和企业生产实际出发,反复沟通协调、晓以利害,最终解开了王某的心结,使其同意达成刑事和解。成武县检察院综合案件事实、李某的认罪态度及双方和解等情况,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李某被取保候审后,很快前往纺织厂将盗窃的配件安装调试完毕,使工厂恢复生产。王某也积极筹措资金,在扣除停产损失后,将剩余的拖欠款支付给李某。二人最终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将继续保持合作。
“办理刑事犯罪案件,既要依法打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更要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的这番话,正是“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