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作为齐文化发祥地,自古蕴含着“重法守正”的治理方略与“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事因于民者必成”“民之观也察矣,不可循逃以为不善”都是这片土地上传承千年的执政智慧。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齐文化浸润检察履职实践,着力打造“‘谏’卫公正”人民监督员工作品牌,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被最高检、司法部联合表扬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据了解,这是最高检、司法部首次对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联合通报表扬,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成为全国获此表扬的三个基层检察院之一。
持续拓展监督方式
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广覆盖、深融入
“在我院办理的世纪花园小区电梯安全公益诉讼案中,人民监督员从线索发现到长效治理全程发力,堪称群众参与司法工作的典范。”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振如是说。
2025年年初,在办理一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过程中,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从线索移送评估、召开听证会论证加装电梯管理难题,到“回头看”验收整改成效,均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圆桌会议、参加居民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度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应该由谁来管、怎么才能管到位,这都是基层社会治理遇到的新难题。为此,我们特邀了3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破题。”该院办案检察官介绍道。人民监督员的参与让整改方案更接地气,这场“民生新课题”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助力下得以有效推进,为促进城市更新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广开言路方能集思广益,言路闭塞则难察实情。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汲取齐文化“开放、务实、包容”的文化底蕴,依托人民监督员制度构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民意畅联渠道,常态化通过“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12309网站等载体多领域、深层次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拓展人民监督员主动监督路径;坚持“应邀必邀”“能邀尽邀”,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听证、出庭支持公诉等活动60余次,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实行监督意见闭环管理
提升人民监督员实质化监督质效
纳谏如流,方能提升。为更好吸纳人民监督员“金点子”,切实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创新建立重大意见“三专”工作机制,即针对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承办人的意见提出异议或者认为存在较大争议等情形,设置“专人负责、专班推进、专题研究”机制,确保监督意见“真采纳”。
在具体意见落实过程中,统筹考虑人民监督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建议者”的定位,协同司法行政机关构建联动协调、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跟踪办理等机制,实行“收集—采纳—落实—回复”闭环管理,做到“一案一码”“一落实一销号”全过程动态跟踪、精细管控。去年以来,该院共收到260余条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全部认真梳理、逐条办理,并将相关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三个管理”大盘中考量,有力促推办案质效提升。
在办理一起涉外卖骑手案件时,该院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关于加强外卖公司和快递行业的规范管理的相关意见,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优化行业治理,快递公司在App增设停留预警功能,对骑手建立健全用人管理制度,实现良好办案效果,该案检察建议也被评为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全力讲好品牌故事
着力营造人民监督员良好履职氛围
“品牌化是我们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力抓手,‘谏’根植于齐文化‘百家争鸣、直言敢谏’的深厚传统,我们将其内涵拓展为‘民之谏、法之鉴、检之镜’,旨在通过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该院政治部主任说道。
工作中,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以这一品牌为抓手,常态化挖掘、推介人民监督员监督典型案例和履职事例,精心提炼可推广的鲜活故事,通过举办履职分享会、发表调研文章等多元化形式,生动讲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履职故事,同步宣传新时代检察好故事,营造人民监督员良好履职环境。
近年来,该院9篇人民监督员工作做法和理论文章被《人民检察》《人民监督》《检察日报》等权威媒体刊发。人民监督员《我到群众家门口现场来听证》的履职实践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人民监督员参与办理的一起案件被最高检在全国“两会”期间作为“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在此基础上,该院依托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内涵、监督范围及成效等,强化社会公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认知了解,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走深走实。

完善监督履职保障机制
助力人民监督员高效履职
解后顾之忧,方能居之无倦、行之以忠。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安心履职,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以最高检人民监督员工作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检察工作通报机制,规定8种应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的情形;系统梳理人民监督工作业务流程、案卡项目、工作文书等,制定实务操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为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带队登门走访,面对面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5次,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等3次,对本院重点检察工作、司法办案总体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对检察建议制发、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根据“四大检察”的业务构成,分别制定人民监督员对接各业务部门的程序衔接机制,保障信息沟通高效畅通。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等时机,为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在监督环节中始终做到事前保障了解案情、事中保障独立发表意见、事后保障意见采纳和反馈,并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回避程序,对人民监督员敏感、隐私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让人民监督员真正做到敢监督、善监督、监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