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概况
领导介绍
 
 
领导介绍
人员配备
机构设置
 

     吴鹏飞,男,汉族,1954年6月生,浙江青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曾任浙江省龙泉县委常委、团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浙江省丽水地区公安处处长、党组书记;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杭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厅级);山东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12年2月任现职。主持省院全面工作。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局长。2009年4月任现职。协助抓业务工作,分管案件管理指挥中心、控告申诉检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信息中心。

    

     王建,男,汉族,1953年6月生,山东烟台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巡视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检察员。2009年5月任现职。分管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一处、民事行政检察二处、检察技术处。

    

     周立军,男,汉族,1961年5月生,山东垦利人,1978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沾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6年3月任现职。分管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

    

     吕涛,男,汉族,1969年7月生,山东莱州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曾任青岛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2005年11月任现职。协助分管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山东检察》编辑部、《检察日报》驻山东记者站。

    

     李占国,男,汉族,1962年2月生,山东临清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法律部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9年5月任现职。分管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警务处。

    

     王会伟,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挂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央政法委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级秘书、正局级秘书。2010年12月挂任现职。自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协助周立军同志、王环海同志抓侦监、公诉工作;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协助李占国同志抓反贪、反渎工作;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协助王建同志抓民行工作。

    

     王环海,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苏泗洪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高检院选任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公诉处处长、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2011年2月任现职。与周立军同志分管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周立军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王环海同志是第二责任人。

    

     吕盛昌,男,汉族,1959年2月生,山东莱芜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莱芜(县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莱芜市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副主任,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1年2月任现职。分管纪检组、监察处和检务督察办公室工作。

    

     崔久明,男,汉族,1954年9月生,山东日照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九届青岛市委候补委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0年3月任现职。协助抓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

    

     赵爱民,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东莒南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副处长、渎职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反贪污贿赂局犯罪预防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6年2月任现职。主持反贪污贿赂局工作。

    

     于晓晴,男,汉族,1954年7月生,山东莱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处副处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9年4月任现职。协助王建同志分管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一处、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协助吕涛同志抓检察委员会工作。

    

     丁伟民,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潍坊人,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调研员,山东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0年12月任现职。协助李占国同志抓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开展的专项工作。

    

     宋文娟,女,汉族,1969年10月生,山东招远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审判员。2010年12月任现职。协助抓队伍建设,主持政治部全面工作。

    

     华勇贵,男,汉族,1955年12月生,上海市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文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审查批捕处处长、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5年7月任现职。协助李少华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和控告申诉检察处。

    

     王晨,男,汉族,1953年6月生,江苏宿迁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事处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检察员,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1年12月任现职。

    

     刘平,男,汉族,1954年4月生,山东招远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济南军区军事检察院副团职检察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监所检察处处长。2009年4月任现职。协助吕盛昌同志分管督察和巡视工作。

    

     陈旭,男,汉族,1959年8月生,安徽宣城人,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烟台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处长。2009年4月任现职。协助李少华同志分管计划财务装备处。

    

     季新华,男,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莱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菏泽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10年12月任现职。协助李占国同志抓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重点案件的查办工作。

    

     何庄龙,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江苏泰兴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曾任济南军区后勤部第九分部司令部训练科科长、军务装备科科长,生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计处处长,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2010年12月任现职。主持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的日常工作。

    

     林波,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栖霞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检察员,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处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正处级)。2011年12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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