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参加“2026年山东政法机关惠企为民10件实事”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时间:2026-06-26 作者: 来源:

6月25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2026年山东政法机关推出惠企为民10件实事情况,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体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政法机关惠企为民实事清单显示,为进一步整治山东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能否就该项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王体功: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依法办理了一批违规异地立案和侦查、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涉企刑事“挂案”、涉民事案件违规终本、虚假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等方面的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对于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省检察院研究决定开展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以巩固既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特别是着力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隐性的、变相的问题,推动治本清源,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的深化专项监督工作突出抓实10项重点举措,具体包括: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加强刑事诉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持续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深化涉民事终本监督专项活动,强化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诉讼,依法惩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同时,聚焦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涉企“挂案”、虚假诉讼等介入民事经济纠纷,以及案件已经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生效后未及时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坚持“小专项”带动,强化科技赋能,在继续开展去年部署的“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违法处置涉案税款”小专项基础上,部署开展涉企案件“违规介入民事经济纠纷和撤案、不起诉、判决生效后违法处置涉案财物”两个新的小专项集中监督,旨在通过办理一批集中监督案件,深化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聚焦紧盯重点案件攻坚,以个案突破强化监督刚性;深化类案系统治理,以点面结合纠治突出问题;统筹“双牵头”融合推进,以协同联动凝聚整治合力;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以标本兼治巩固工作成果,持续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网络购物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方式,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制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现象时有发生,请问,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平台制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方面有哪些做法?

王体功: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及最高检《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协同履职促进网络治理的工作方案》,回应民生关切,严惩网络违法犯罪,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平台制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专项工作”。

本次专项工作重点是:依法严厉惩治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微信团购等网络方式,实施制售假冒伪劣侵权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日化用品、五金家电、服装服饰、体育用品、农资种子、图书教辅等,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学”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

预期目标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同步审查深挖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刑事犯罪以及公益诉讼线索,强化综合履职、协同保护,依法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利用网络平台制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犯罪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推动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工作中将主要采取以下三项举措:一是充分运用12309线索收集、网络舆情线索、大数据深度应用、走访行政监管部门台账等多渠道,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针对网络假冒伪劣侵权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等特点,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挖犯罪根源,充分运用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等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确保查深查透,“全链条”惩治犯罪。三是紧密结合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及“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等活动,深化“府检联动”,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助力构建“平台自治+行政监管+检察监督”三位一体、多维共治的大保护格局。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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