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基础,持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更好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山东检察机关1人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2人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名单
(山东部分)
贾 瑞 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名单
(山东部分)
刘舒媛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柳长江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