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手段不断“翻新”,山东检察送您“防骗宝典”

时间:2024-12-13 作者: 来源:

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钦杰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着AI换脸、智能变声的技术的进步,近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什么新变化?面对新型诈骗,应该如何做好防范?

王钦杰:随着数字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正在走进日常生活。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提供了便利化、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诈骗团伙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犯罪工具不断翻新。比如,有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AI技术提前制作仿冒视频,使用仿冒视频与被害人联系,让被害人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熟悉的人。再如,有的诈骗团伙利用AI语音机器人自动拨打电话,形成语音和文本通话记录。诈骗团伙通过分析通话情况,选择被害人进行诈骗。

利用新技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迷惑性更强。过去说“眼见为实”,但由于新技术的应用,眼见也不一定是真相。比如,利用AI技术制作的仿冒视频,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但是诈骗活动的欺骗性明显增加。二是作案手段更复杂。为诈骗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支持的黑灰产业滋生蔓延,跨平台特征日益凸显,诈骗行为更趋隐蔽。三是打击难度更大。诈骗作案分工更加细化,有的将整个或部分犯罪链条向境外转移,有的使用境外通讯工具、服务器,跨境打击、证据审查、追赃挽损等面临现实困难。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坚持依法从严精准打击,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44人,起诉2049人,批准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22人,起诉9679人,对诈骗集团首要分子和其他重点打击人员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组建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办案团队,加强新型案件研判分析,组织举办同堂培训,提升办案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治理工作,有力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三不”。一是不轻信。切勿轻信冒充公检法、客服、领导、亲友等来历不明的电话。要通过官方咨询、本人电话、当面确认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即使已通过视频、语音联系的,也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验证。二是不点击。不要点击任何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扫描任何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安装任何来路不明的App软件。三是不转账。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共享屏幕,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1230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    邮编:250014

备案证号:鲁ICP备05024181号-1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