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龙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11-21 作者: 来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8301111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    邮编:250014

备案证号:鲁ICP备050241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