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顾雪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委《若干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斗、忠诚履职,检察工作在转型中发展、在稳进中提升、在落实中加强,书写了新时代山东检察新华章。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共办理各类案件954569件,较前五年上升52%,办案质效持续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2022年,在全国检察机关56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省有31项排名前十,其中20项排名前五,9项排名第一。
一、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担当履职维护安全稳定。聚焦平安山东建设,认真履行好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中的重大责任。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4402人、起诉479832人。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厉打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等犯罪。从快、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821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1432人,全省重罪案件占比由2017年的6.8%下降到2022年的4.1%。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400人、起诉11659人,三级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案385件、出庭公诉528次,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法治原则,上提审查案件1471件、改变定性905件,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促进治理,办案中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867条、监督收缴“黑财”24.1亿元,发出完善重点行业治理检察建议4708份;推动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对相关案件和线索开展全面倒查,做到有黑必扫、露头就打。济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全省首例涉黑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追回“黑财”4000余万元。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落实宽严相济促进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全面、规范、高效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2年,全省94.3%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理,相关案件一审服判率97.7%,高出普通刑事案件8.5个百分点。把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的基本标准,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治智慧、监督智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418件。德州某企业因经营困难未按期缴纳行政罚款被追加处罚,检察机关开展监督依法纠正不当加罚,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复工复产。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将听证制度引入检察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与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听证13406场次,广泛开展上门听证、简易听证,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落实检察机关法治宣传责任,三级检察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29场,全省检察媒体矩阵发布案件通报、法治故事、法律科普等527万条,“粉丝”总数达678万,“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连续四届入选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新媒体账号榜单,“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头条号等一批新媒体品牌影响力常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等诉求反映渠道,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完成全省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和网上检察院建设,检察服务实现一个中心全集成、一个电话全流转、一个网站全公开。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自我加压,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标准,办结群众信访30.96万件。实施办信接访一把手工程,全面压实首访责任制,对17429件到基层检察院首访的申诉案件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紧盯久诉不息、久访不止“老大难”问题,推动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对接融合,强化信访积案与重复信访联动处置,邀请第三方参与化解10996件,努力做到事心双解,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重复信访相比2017年下降43.8%。
二、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展现法治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为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积极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省检察院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与省金融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专项协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维护金融安全检察建议543份,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13701人。加大反洗钱力度,共起诉洗钱犯罪349人,是上一个五年的50倍;扎实开展“断卡”行动,起诉10800人。积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进平安扶贫、廉洁扶贫、法治扶贫,依法严惩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占扶贫款的“蚁贪”;帮助农民工讨薪2.05亿元;坚持司法救助能救尽救、能救快救,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搭建联动救助体系,向20220名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及时发放救助金1.99亿元。积极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惩治、修复、预防全面发力,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511人,追缴生态修复费用8.7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跨层级和军地协作,建立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会签协作文件73份,办理了“南四湖专案”等一批大案,“检察蓝”持续护航“生态绿”。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海洋强省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省检察院制定10个服务大局工作意见,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出台细化举措,切实将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到检察办案实践中。济南检察机关绘制“黄河公益诉讼电子地图”,东营检察机关设立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站,沿黄9市检察机关会签母亲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合力奏响新时代检察工作“黄河大合唱”。
为经济健康运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共起诉12506人;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起诉5694人。不法分子贴牌伪造知名商标商品销往境外,日照检察机关破解跨境取证等诸多难题予以追诉,坚决不让假冒伪劣商品给品牌“抹黑”。准确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界限,推动民刑、行刑有效衔接,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不捕不诉1038人,严防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法律顾问”作用,三级检察院设立派驻各级工商联检察联络点94个,检察长点对点联系企业1884家,定期上门问需、切实纾困解难。滨州检察机关建立“链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向前一步服务产业链重点企业、促进产业链健康发展。
为企业创新发展加注有力法治动能。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016人,较上一个五年增加54.3%。青岛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官告知函》,引导商业秘密遭到侵犯的“瞪羚企业”申请保全涉案知识产权相关证据,努力让企业维权有据、诉讼无忧。为解决以往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三级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专门办案机构168个,全面实现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强化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建设,对涉科研经费、涉生产经营创新等案件坚持当宽则宽、当快则快,不捕207人、不诉351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7人,防止宽严失度、久拖不决。
三、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尽心履职疏解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不断优化暖民心、惠民生、增福祉检察举措。
捍卫公平正义。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毒瘤”毫不手软,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盗取个人信息等涉众型犯罪26975人,起诉涉医、涉军等犯罪525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733人,追赃挽损7.5亿元,建立常态化打击措施26项;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286份。不法团伙骗取老年人个人信息销售获利,威海检察机关在起诉犯罪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赔偿损失并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共提出刑事案件量刑建议267911份,被采纳率97.3%,监督纠正生效刑事判决裁定565件,认定正当防卫、见义勇为不捕不诉92人,让有罪者罚当其罪、让无辜者免于受冤。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扶助,针对智力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受家暴妇女等诉讼能力偏弱群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共办理相关案件15752件,不让弱势群体维权“有心无力”。一冷库老板私自将17户果农寄存苹果出售且拒不返还钱款,果农多处维权无果,烟台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帮助果农追回52万元血汗钱。坚持“小案”不小看、精心办,并注意从小案中深挖大案。一搬家公司坐地起价,约定搬家费用转眼翻10倍,实施敲诈勒索,济南检察机关深挖彻查,依法追诉19人,用法治铁拳破解“套路”。
守护公共利益。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持续加大公益保护力度,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量从2017年的824件增长到2022年的4747件,五年增长4.8倍。紧盯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全省联动开展海洋生态保护、“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退渔还海871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255.43万平方米,努力做到治理一域、造福一方。推动公益保护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不断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全省检察机关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公益诉讼智能应用等平台及“公益观察员”等机制,广泛收集人民群众身边的公益保护线索,让公益受损者不再成为“沉默的大多数”。
回应民生关切。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建立特殊时期快速反应机制,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起诉严重妨害传染病防治、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刑事犯罪591人,不捕不诉、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68人,确保入罪有据、轻重有别、罚当其罪,严防“一刀切”。重拳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乱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共起诉相关犯罪4654人,提出加大禁止令、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力度等量刑建议2248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刑事案件40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2人。泰安检察机关围绕“小饭桌”就餐安全开展监督,推动“中小学午餐保障及食堂改造提升工程”列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食药安全是天大的事,必须让不法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全省检察机关对385起相关案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请求,总金额超过3.3亿元。倾情关爱未成年人,统筹深化“四检合一”,积极促进“六大保护”,全面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343人,为13278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7471场,三级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83人,适用率由2017年的8.9%上升至2022年的42.6%;受理、移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线索443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128.8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45人,对严重监护失职的“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3420份。
四、持续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守正创新增强监督质效。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高效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检察权运行在新理念引领、新机制规范下展现出强大生命力。
优化刑事检察。把握重罪案件持续下降、轻罪案件持续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新特点,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新政策,加大不捕不诉和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力度。三级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16个,共依法监督立案6542件、监督撤案7514件,不捕76334人、不诉83481人,2022年不捕率、不诉率相较2017年分别上升6.9和19.5个百分点,全省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由2017年的41.6%下降至2022年的16.2%。全面开启监管场所监督“派驻+巡回”新模式,向监狱、看守所等派出“巡回检察组”,与派驻监督有效衔接,筑牢高墙内的法律监督防线。检察机关对全省各类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595次,督促整改问题5638个,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8979人,联合政法各家对1990年以来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倒查,监督纠正违规违法930件。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新作用,与监察机关既配合又制约,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296人,已起诉4373人,其中原中管干部12人、厅局级103人、县处级392人,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及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6.9亿元。积极稳妥、依法规范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所有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审核把关,立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232人,为纯洁司法队伍作出检察贡献。
深化民事检察。打造三级检察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工作新格局,大力提升办案效率、努力破解“倒三角”难题。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1116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51件,2022年办案数量达到2017年的3.7倍。实现从“个案监督”到“个案+类案监督”新转变,针对个案办理发现的共性问题,围绕虚假诉讼、终结本次执行等广泛开展类案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9500件。不法分子结伙在山东、江苏高速公路“碰瓷”制造交通事故,通过虚假诉讼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400余万元,临沂检察机关起诉31人,通过协同办案、线索移送等方式依职权监督虚假诉讼39起。推动民事诉讼浅表化监督向深层次监督新转变,针对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2128件。
强化行政检察。深挖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价值,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共受理各类监督案件22477件,提出检察建议13900件,抗诉和建议再审236件,办案数量是上一个五年的5.7倍。践行穿透式监督新理念,出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指南,聚焦土地执法、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875件。增强以“我管”促“都管”新成效,五年来,最高检着眼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网络治理、安全生产等制发了第一到第八号检察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尽心竭力落实、“没完没了”督促,及时提醒、有效助推有关行政主体尽到责、补缺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协作机制1423个,努力使“我管”的“纵横合力”转化为“都管”的“常治长效”。
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摒弃单打独斗的“小公益”思维,积极开展借力监督、接力监督,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出台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意见119份,三级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建立公益保护协作机制363个,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和检察建议等方式,99.3%以上的案件相关行政机关能够在诉前主动纠错、积极整改,检察公益诉讼被写入《南四湖保护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青岛市把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作为公益诉讼线索转化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案件,把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转化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实现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发力,得到最高检认可并在全国试点推广。推动构建多元化保护的“大公益”格局,对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既支持又监督,最大限度释放公益保护“生产力”。淄博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大力支持下,对某社会组织提起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监督,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6000万元。不断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在法定“等外”领域大胆探索、稳妥办案。
创新检察权运行方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员额动态调整、考核、退出、惩戒等机制,打造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有效闭环。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定期分析研判业务态势、开展案件评查。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三级检察院定期向社会通报主要办案数据,主动与媒体互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系统梳理并落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200余条,办理代表书面建议和委员提案71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视察调研等693人次。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携手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从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1951件。健全完善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与评议、讨论、监督案件14832件,检察机关采纳监督意见12693件。稳妥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开展专题调研和评估,全面摸清底数,合理确定上划基数,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落实方案。
五、坚持不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五个过硬”锻造检察队伍。瞄准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力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提升,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行政治培训4363期、受训32.2万人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并持续巩固成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9040件。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省检察院印发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意见,出台加强队伍政治能力建设22项措施,落实民主集中制考评连续三年获评优秀;印发《山东检察党建工作落实指引》,开展党建-业务融合试点,菏泽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在建党百年之际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化素能建设。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对标先进等活动,实施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送教下基层”,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4949期,参训32.9万人次,有23人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进入前十。加强内外部协作,对内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对外构建良性互动工作关系,举办法官、检察官、律师同堂培训436次,与监委、执法司法、工商联等会签工作文件1423份。突出智慧借助,成立检察智库,三级检察院聘任兼职教师、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4234名,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72份,有86项研究成果获得全国性奖项。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历练,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新理念深入检察人员内心,有效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有11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累计有1228名干警、1107个集体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深入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构建5大内部资源库、6大应用数据库、7大外部协同库,汇集案件数据358万条,推动39项检察业务开展实战应用。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建设侦查活动监督、智能语音办案、出庭一体化等平台,深度应用智能量刑、裁判文书智能检索等系统,80%的办案实现智能辅助。着眼打破信息孤岛、努力破除数据壁垒,牵头研发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全国率先发布8项政法机关刑事案件网上协同省级地方标准,推进案件数据互融互通、办案信息网上流转、证据和案卷电子化共享,实现跨部门协同办案8.7万件次。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重心下移,聚焦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启动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突出问题破解、创新提升、全面发展,基层检察工作一年一个台阶,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10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作为我省政法系统唯一代表,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坚持检力下沉,组织省市两级院50名班子成员、355名业务骨干,对40个相对薄弱基层院开展下沉式定点精准帮扶,2021年有12个相对薄弱基层院成功脱薄,2022年有23个相对薄弱基层院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坚持保障下倾,实行基层检察工作定期专题研究、重要情况直报省检察院制度,协调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修订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155个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全部达标。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深教育整顿,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及省委、最高检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做实自选动作,全面查纠整改“六大顽瘴痼疾”、机关作风顽疾、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巩固教育整顿成果37项措施,着力推动教育整顿常态化长效化。高标高质推进整改,统筹抓好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最高检党组巡视、省委政法委督察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所有问题全部按期保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形成全省性长效机制278项,搭建起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抓实作风建设,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7条规定,出台为基层减负13项措施,以上率下改进工作,持续纠治“四风”。严防严惩违纪违法,深入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抓早抓小、动真碰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过去五年,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省检察工作也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新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离不开省委、最高检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政法等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给予了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灵魂、融入血脉,坚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必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正确履行到位,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着眼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新招、出实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自我革命、从严治检,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狠抓过硬队伍建设,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本色。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新期待相比,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深入,有的单位、有的检察人员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到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仍有薄弱环节,有的案件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仍需细化,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抓素能建设、抓监督管理、抓正风肃纪的力度仍需加大,基层基础建设还要久久为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深入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始终保持奋发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深化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我省检察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继承好传统、争创新业绩,奋力推进山东检察工作现代化,在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是更加坚定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最大化。
二是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食药安全、生产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树牢实质性化解理念,推进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检察公开听证,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山东检察版,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推进诉源治理。
三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牢记“国之大者”,紧扣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细化完善服务大局各项举措,提升服务实效。坚持稳字当头,强化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工作力度,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在涉农、涉军、涉困、涉特殊群体等案件办理中加强多方协作、凝聚广泛合力。坚持稳中求进,聚焦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海洋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不断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回应司法需求,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添动力、增活力。
四是更加深入强化法律监督。与时俱进深化法律监督理念创新,不断提升监督智慧、监督能力、监督质量、监督效果,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力度,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稳妥推进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监督,推动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法治山东建设中彰显检察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现代化管理体系。
五是更加有力建设过硬队伍。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业务、基层基础、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培养更多领军人才,培树更多先进典型,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拓展“质量建设年”成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检察人员考核,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中提升素能。以“全面发展年”为载体,以脱薄争先为抓手,解决好制约基层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圆满收官。巩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体系建设和教育整顿成果,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深化纠治“四风”,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