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25日)

时间:2022-01-27 作者: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建立90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委《若干措施》),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业务强监督、抓基层固基础、抓整顿严纪律,积极进取,实干争先,各项检察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以检察作为致敬党的百年华诞。2021年,在56项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省有29项排名前十,其中19项排名前五,7项排名第一。经鲁统市场调查中心测评,全省检察工作满意度为97.56分,实现“四连涨”。

一、深化能动司法检察,积极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省检察院主动对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对前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7个服务大局意见进行全面修订,市县检察机关细化措施1722条,努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保障重大战略。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制定19条指导意见,助推保生态、护安全同步发力,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黄河流域危害河道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10人,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等沿黄9市检察机关联动办理跨行政区划案件44件,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76个,让“母亲河”更好地造福人民。济南、泰安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保护黄河生态环境行动,督促启动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4处,促进黄河支流水质明显改善。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布《山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白皮书》。为解决以往涉知识产权案件调查举证难、办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省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在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济宁、威海、德州、聊城等8地市20个检察院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联合法院、公安出台证据标准、办案协作等规定,推进知识产权检察“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保护,全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0件581人,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2578万元,以更大力度保护“源头活水”。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综合治理,对能源勘探、开采、储存、运输过程中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119件,提出检察建议92件,起诉乱排乱放等犯罪501人。

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坚持惩治与保护并举。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企刑事案件135件,办理涉企监督案件140件,依法惩处严重犯罪企业227家,绝不允许以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非法经营;有效防范化解企业投融资风险,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举办金融法治讲座42场,发布金融犯罪典型案例7个,对非法集资、“老鼠仓”、“洗黑钱”等破坏金融证券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从严从快惩处2529人,助力追赃挽损12.1亿元,帮助受困企业走出“泥潭”、渡过难关。潍坊检察机关选派165名干警担任服务企业专员,联系企业、项目289个,帮助解决涉法问题434个,检企关系“清”上加“亲”。对市场秩序,坚持规范与引导并重。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制售伪劣商品、损害商业信誉、走私等不正当竞争犯罪1269人,发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检察建议241件,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市场体系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依法维护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004人、起诉103402人。健全完善扫黑除恶“1+N”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案件525件,批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224人、起诉1075人,发出源头治理检察建议842件,对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2705起涉黑恶案件、3897条相关线索逐一倒查,实现存量动态清零,配合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深挖严惩了李绍彬、段效灵等一批陈年积案、钉子案、骨头案,城乡群众生活更加安宁。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刑事检察工作等意见,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279人;深化检社、检医、军地等协作,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犯罪8061人,起诉涉医犯罪29人、涉军犯罪25人,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899件,努力使平安山东“金招牌”质量更高、成色更足。日照检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拆除、收缴“三无”船舶416艘,“僵尸船”“流浪船”无所遁形。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对抗,将诉源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主动适应我省重罪减少、重刑占比下降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导责任,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7765件,适用率89.7%,量刑建议采纳率99%,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1%,一审服判率97.8%,高出普通刑事案件14.9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4844名在押人员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71人,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7093件,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从2018年的40.2%降至2021年的30.54%,捕前分流、电子手表监控、赔偿保证金提存等“山东经验”被全国推广,东营、德州两市5个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

二、用心践行司法为民,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牢把握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回应民生之盼,增进民生之福,努力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生活。

坚决保障民生底线。助力“贫”有所救,省检察院出台专门意见、推进专项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省检察机关向5549名因案致贫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467万元,起诉危害农业安全、破坏惠农政策犯罪79人,让脱贫摘帽的父老乡亲生活更有奔头。省检察院、菏泽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办理,为一位儿子被杀害、年近80的老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并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妥善解决居住等实际困难,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重拾生活信心。助力“弱”有所扶,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出台工作意见,办理相关案件93件、支持起诉2458件、帮助追索欠薪6398万元,为劳动者维权“撑腰”。助力“病”有所医,办理医保基金骗保案件24件,起诉相关犯罪36人,发出源头治理检察建议21份,挽回损失626万元,看牢人民群众的“保命钱”。

用心守护美好生活。着眼斩断电信网络诈骗链条,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会商、专项推进,全省共批捕相关犯罪3177人、起诉4244人,组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开展宣讲294场,反诈防骗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着眼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全面推行“河长(湖长、林长、湾长)+检察长”机制,起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1116件,督促修复受损生态1462处,绿色发展底色更加清新明亮。省检察院积极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南四湖专案,促进鲁、苏、豫、皖一体保护、协同治理;指导济宁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198件,监督有关部门关闭非法排污口100个、处置废物2.7万吨、治理黑臭水体412处、拆除违法养殖956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枣庄检察机关及时发出建议,督促当地污水处理厂提高处理能力,有效避免污水外溢,助推依法治河向“最后一公里”延伸。着眼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办理高空抛物、窨井伤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威胁“头顶”“脚下”“舌尖”安全相关案件,从严起诉822人,提出惩罚性赔偿6978万元,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心无忧。聊城检察机关联合职能部门整改“断头”斑马线210处,还路于民确保出行安全。

关爱呵护祖国花朵。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部署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讲2866场次,受众超过251万人次,与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会签文件164个,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大格局。省检察院和青岛、聊城、滨州等地检察机关办理的4起案件获评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全省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性侵、欺凌未成年人犯罪1807人,全部从重提出量刑建议;接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线索114件,全部第一时间移送教育、公安等部门;对全省8804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96万名教职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并督促清理有前科或污点问题人员754人,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威海检察机关办理的全省第一例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案冲上“热搜”榜首,为广大网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双向保护”,既注重保护罪错未成年人利益,又努力消除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痛,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046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74人通过观护帮教考上大学,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2205人次,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587次,发出督促监护令5814份,倾力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真情回应群众诉求。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7.2万件,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7%。全面压实首访办理责任,对1.2万件到基层检察院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力争“首办即息诉,首访即息访”。全面清理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通过依法办理、重新审查、主动纠错、开展救助等手段,化解陈年访、重复访832件。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实现“十大业务”全覆盖,针对棘手案、复杂案、疑难案,组织听证4988次,矛盾化解率90.5%,“情同此心”、“如我在诉”,有效解开法结心结。淄博检察机关对一起涉及257名当事人的消费纠纷案进行公开听证,创新引入“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最终实现定分止争、胜败皆服。

三、扛牢法律监督主业,坚决捍卫执法司法公正与公信。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在法治山东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监督立案1317件,追捕追诉4370人;监督撤案1726件,纠正违法取证、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4403件,同比分别上升3.5%、14.2%;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捕不诉39967人,同比上升85.8%;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83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着力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0件,同步审查相关不起诉案件并建议给予行政处罚2400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组织10个市级检察院对全省6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督促整改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167个;开展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督促依法收押和交付执行刑罚4631人;与政法各家共同排查1990年以来全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违规违法930件,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得到法外开恩。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实施意见,完善案件跟进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细则3项,加强与法院、工商联、律师协会等常态化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监督实效。全省办结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6832件,同比上升24.7%,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33件;对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065件,同比上升56.7%;督促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36件,同比上升85.5%,采纳率99.8%。从严惩治虚假诉讼,对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的“假官司”“假调解”监督纠正330件,起诉相关犯罪113人,同比分别上升3.1%、8.7%,决不允许钻法律空子的人蒙混过关。滨州检察机关依法抗诉一起捏造交易、妄图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法院予以改判,为真实债权人避免损失800万元。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制定精准化审查指导意见和一体化办案规定,打造诉讼内外“双轮驱动”监督模式。全省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审判活动监督意见、执行活动监督意见3433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诉讼程序终结但当事人仍然不服的案件,化解673件,同比上升56.5%。烟台检察机关坚持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圆满化解一起持续六年、历经三审的医疗行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发出促进依法行政、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1144件,推进土地治理3937亩。德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责任,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领域,诉前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16件、提起诉讼438件,同比分别上升44.4%和30%。主动拓展办案新领域,围绕群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生物安全、道路交通、文物保护等问题,健全线索发现、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机制,办理相关案件1666件,同比上升67.8%。济南检察机关针对一手机软件存在系统漏洞,致使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入他人账号400余个,控制摄像头进行偷窥的问题,向该软件开发公司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到位。积极汇聚保护合力,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等部门专门会签意见6个,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落细落实,构建起各方协作、共建共担的公益保护机制。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监督。落实监察检察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健全完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指定管辖、赃款赃物追缴等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1091人,已起诉966人,同比分别上升18.5%、27.8%,其中原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30人、县处级干部100人。适用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5.9亿元,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青岛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我国首例向境外申请诉前保全的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6人,同比上升115%,已起诉67人。

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全省检察机关扛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体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持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检察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45次,全省检察机关组织政治轮训1969期,培训13.6万人次,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融合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人民检察史学习,组织主题党日活动6746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宣讲854场,三级院检察长全部讲授主题党课;全省检察机关创新为民举措1727项,开展便民法律服务3058场次,为民办实事1.7万件,18个司法为民典型事例获评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全省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6个,省检察院党组带头反思检视,深刻汲取教训,三级检察院所有党支部开展廉洁从检大讨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举办全省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媒体记者见面会,全省检察机关有183个集体、20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表扬,1个集体、1名干警分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菏泽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抓深抓实教育整顿。紧扣“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目标要求,勇于向问题“亮剑”、向顽疾“开刀”。肃清流毒影响,落实“三个不放过”要求,全面清查孙力军政治团伙、李少华、惠从冰等流毒,消除政治隐患,涵养政治生态。清除害群之马,主动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保持“零暂存”。整治顽瘴痼疾,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机关作风顽疾、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大起底,全省检察机关排查上述问题9965个,全部整改完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发现问题深挖细剖,制定整改措施174项,已整改164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长期坚持10项。严肃执纪问责,树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鲜明导向,引导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三级院党组依干部管理权限,对存在工作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以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对极少数违规违纪的,以第二、三种形态作出处理。深化建章立制,聚焦教育整顿发现的漏洞短板,坚持系统性、体系化,突出务实管用、常治长效,全省检察机关新建修订各类制度2173项,其中22项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制度成果。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督导组高度评价。全省检察队伍经过教育整顿的革命性锻造,淬炼初心、锤炼党性,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抓实“关键少数”,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市县检察长换届工作,选好配强“一把手”,换届后市县检察长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本科、年轻干部、通过司法考试的比例分别增长14.7、6.5、3.9、14.4个百分点,班子专业结构持续优化。增强基本能力,出台《关于加强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检察机关实施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四大检察”创新融合发展等试点,发布具有指导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例130个,开展业务培训1466次,全省7项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获奖,2项创新经验在全国性会议作典型发言,5名检察官获评全国业务能手,4个办案团队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基层院建设三年攻坚,确定2021年为“突出问题破解年”,细化25项任务;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落实23项举措;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支持,全面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为基层遴选141名员额检察官,招录198名检察官助理,招聘973名书记员,155个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全部达标;持续为基层减负,省检察院发文、会议同比压减11%、10%。重点帮扶35个相对薄弱基层院,省市院班子成员下沉帮扶、部门负责人定点帮扶,全省122名业务骨干结对帮扶,既扶弱更扶智,立体式助力脱薄争先。经过一年努力,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办理的28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同比增长133%;6个基层院建设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推广。

严格规范监督管理。推进交流轮岗,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指导市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全省112名检察长、278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任职,293名领导班子成员、131名重要岗位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了轮岗,有效促进廉洁从检,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坚持关口前移,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检察人员主动如实填报8225件,同比上升50.5%,“逢问必录”已成常态。压实司法责任,细化落实检察官办案事项授权表,健全办案风险检察官背书、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把关“三级防控”机制,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有效闭环。省检察院代表全国检察系统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介绍经验。加强流程监控,实现检察业务全覆盖、全过程、智能化管理,评查案件40116件,核查业务数据5073次,预警办案超期、程序瑕疵等问题9667个。突出考评引导,优化以“案—件比”为重点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审前过滤、侦检配合、繁简分流等机制,实现监督办案由重视数量向更加重视质量、效率、效果转变。全省检察机关延期、退查、重复申诉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85.3%、54.3%、50%,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比”分别达到1.094、1.006、1.021和1,相较2020年总体下降0.27,相当于减少不必要办案环节1.9万个,努力把案件办到极致。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离不开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各级党委全面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省委专门出台《若干措施》,市县党委制定支持检察工作具体意见27个。各级人大有力监督支持检察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514次,提出建议792件、转交案件30件,我们都按时办结反馈。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提供帮助,在人员招录、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各级政协加强民主监督,省检察院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各级政协委员视察调研339次,提出提案、建议400个,我们都认真办结并答复。监察机关、其他政法机关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实时制约,与各级检察院会签文件474个。各群团组织、社会各界给予关心厚爱,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两次检律协作座谈会,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案件评查等活动7297人次,各级媒体、基层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3.2万人次,帮助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抓政治能力建设有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要增强;抓新发展理念落实有不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抓检察履职有不足,法律监督仍有薄弱环节;抓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有不足,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抓自身监督管理有不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部署,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坚决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深入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有效作为,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努力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探索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四级联动学习模式,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检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以扎实有效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纠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常态化排查、责任倒查力度,做到知行合一、令行禁止。

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认真落实服务“三个走在前”务实举措,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严厉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犯罪,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贡献检察力量。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巩固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成效。积极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开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积极探索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激发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三是在用心司法为民上持续发力。聚焦群众身边愁事烦事,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综合考虑法、理、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用心听民声,综合运用信、访、网、电、视频等措施,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真诚化民怨,加大重复信访治理、以案释法、公开听证等力度,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全力解民难,严厉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犯罪,强化对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的监督,综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在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认真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建立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定期督导、考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动“四大检察”进一步融合发展。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保障人权责任,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专项监督、类案监督、支持起诉等工作。着眼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纠正乱作为、不作为、程序空转等问题。忠实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提升传统领域办案质效,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助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五是在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上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司法理念、职业道德教育,涵养检察人员忠诚品格、法治信仰、优良作风。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政策、有效开展释法说理的能力水平。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快构建质量管控、决策支撑、评价引领、外部监督“四位一体”制约监督体系。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教育整顿、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监督、制度防线。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更高标准、更足干劲办好案、抓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将今年作为“创新提升年”,专题部署、强力督导,力争基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开拓创新、勇毅前行,持续推动山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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