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24日)

时间:2024-01-29 作者: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4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顾雪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推进检察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积极履职、奋勇争先,检察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

一、以忠诚铸魂,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理论武装、信念坚定、忠诚履职融合贯通,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我省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检察人员政治能力培养和思想动态分析,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做好做优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上,菏泽市检察院打造“检锋”办案团队做法,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7个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并督促整改。

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有机融合、一体推进重点措施。坚持以学铸魂,创新开展“八个一”学习活动,3个理论学习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创新案例”、“优秀案例”。坚持以学增智,融合推进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学正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对照查摆整改问题15个、落实整改措施101条,新建和修订制度28项。坚持以学促干,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服务强省建设的生动实践,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5.6%的基础上,办案质效持续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其中有74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为近几年最多。

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一体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检察宣传思想工作,培育和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组织开展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潍坊市检察院“尽善尽美 潍检青锋”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围绕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推动检察作风转变,入额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勇挑重担,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9.1%。强化英模培树,激发队伍活力,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中,我省2个集体、3名个人分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6个集体、8名个人被荣记一等功,是受表彰最多的两个省份之一。

二、为大局服务,紧扣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履职尽责。立足检察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展现检察担当。

积极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山东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855人、起诉101600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655人、起诉4390人,开展扫黑除恶“固本清源”专项整治,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25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2.1%,全省刑事案件一审服判率95.4%。认真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领域监管漏洞,加强类案分析研究,形成专项报告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67份,在全国检察机关评选的10件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中,我省位列第一名。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网络犯罪检察白皮书,规范和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52批415件,持续放大检察办案综合效应,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经略海洋等,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汇聚法治合力、做实相关工作。制定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1项举措,巩固拓展南四湖专案办案成效。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56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772件。淄博、滨州等地检察机关共建“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泰安、临沂检察机关推动名山融合保护,威海检察机关探索“检察+蓝碳”近海岸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以检察履职共护山川河海。积极服务安全生产,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210人。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百日攻坚行动”,起诉非法集资犯罪1578人;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依法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犯罪,起诉金融诈骗、洗钱等金融犯罪2206人,有力维护金融秩序。积极参与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聚焦大宗商品、电子产品、石油炼化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虚开骗税犯罪,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137人。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探索建立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惩治坑农害农犯罪,帮助城乡劳动者讨薪5846万元。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高质效开展跨国司法协作和检察外事工作,济南、青岛、烟台检察机关通过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建立检察服务工作站等方式,精准服务自贸区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88件,起诉走私犯罪259人,助企出海无忧、守护国门安全。

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服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出台并推动落实15项重点措施。依法惩治仿冒混淆、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起诉相关犯罪人数增长2.2倍。青岛某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秘密失窃蒙受巨额损失,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院历时五年深挖细查,“内鬼”、“黑手”被一网打尽。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省检察院会同相关单位部署开展5个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相关犯罪增长83.9%。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强化监察检察配合制约,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28人,其中原中管干部3人,原厅局级干部47人,原县处级干部112人,助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积极参与金融、国企、医药、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利益链、震慑“围猎者”,起诉行贿犯罪增长32.3%。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在纪委监委支持下,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07人,增长30.5%。

三、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为民办实事抓在平常、做在日常,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全力纾解急难愁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61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4296人,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升防骗识骗能力。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强奸、猥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4238人。济南、日照等地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抗诉、公益诉讼等手段,维护“外嫁女”合法权益,以法治手段打破陈规陋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督促依法处理34名问题人员,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黄河流域青少年法治教育行”巡讲等活动,重点赴偏远乡村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开展法治宣讲,全国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进会在我省召开。德州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推动48家医院就医平台安装“强制报告智能报告系统”,向公安机关推送线索,立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起诉3522人,考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563人次,对1231名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少二次伤害。

深化便民利民服务。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将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不断创新方式、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落实。在确保实体公正的同时,推进简案快办机制建设,开展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机制试点,实现刑事简案办理“集中告知、集中具结”“批量起诉、批量审判”,全省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大幅缩短;推动“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恢复性司法理念有机结合,在20个基层检察院创新试点轻罪“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对符合法定和解条件的轻罪案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和解,和解率较试点前翻了一番。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扶助,巩固拓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省妇联、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向5891名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6025万元,依法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受家暴妇女等弱势群体起诉4137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起诉相关犯罪55人,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34件。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白云热线”等品牌效应,部署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三年清仓”、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出台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检察信访工作现代化水平的意见,完善院领导带头办信访工作机制,推动构建领导动手、广泛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全省涉检信访总量下降36.5%,重复访下降36%。围绕监督办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0091场次,以更加鲜活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信访案件反向审视,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不足、扎实推进整改。

四、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省检察院提出“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的工作导向,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检察。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制度规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共监督立案3118件、撤案212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7695件。开展刑事裁判审查专项监督等活动,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58件。深化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推进强制医疗执行、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等专项监督,对207个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监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568人,督促整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7526个。

强化民事检察。深入推进类案监督、深层次问题监督,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1862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调解提出抗诉32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0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714件。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68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79人。

强化行政检察。深化府检联动、法检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护航民生民利及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1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意见129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65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7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4466件。青岛、东营、济宁、日照、德州等地检察机关与当地政府会签加强联动工作的文件,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化协作,共同促进依法行政。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健全跨部门、跨级别、跨区域协作等办案机制,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黄河生态保护、名山融合保护、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89件。对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73件,诉前回复整改率99.5%;对未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1件。

强化数字检察赋能。以“小切口”推应用、破难题、提质效,构建、应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一批特色监督模型,发现线索5.8万件、成案1.8万件,潍坊、临沂、枣庄、济宁、烟台等地检察机关研发应用的5个模型,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并在全国推广。烟台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笑气(一氧化二氮)”、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构建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省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办理类案、促进源头治理,推动《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一氧化二氮”相关内容。

强化监督贯通联动。健全检察一体化合成办案机制,纵向加强上下级检察院跟进监督,横向推动各业务部门协作联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521件,成案率99.6%。积极推进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聊城市茌平区检察院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中发现线索,推动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治理,守护安全“生命线”。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省检察院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工作意见,进一步拓展监督路径、增强监督实效。

五、以自强固本,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在抓实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业务建设。落实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开展案件讲评活动,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实施领军人才培育工程,举办集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检察官、监察官、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同堂培训1427期、3.8万人次,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833人次,评选第四批25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促进监督水平整体提升。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情疑难复杂的公诉案件组织示范观摩365次,对日常出庭公诉案件组织听庭评议1138次,公诉人专业素能在实战中不断增强。全省有2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3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在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文章117篇。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更加重视基层、更实抓好基层、更优建强基层。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并落实2023“全面发展年”20项工作措施。打造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抓党建、鲁检青年党性教育实践行等特色品牌,以党建引领为基层检察工作添动力、增活力。实施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省、市检察院277名业务骨干带教一批基层检察人员,创新举办“点单送教基层行”活动。切实为基层减负,省检察院对下业务评价指标大幅精简。广泛组织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定点帮扶、条线对口帮扶、院与院结对帮扶、业务骨干下沉帮扶,上下一心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持续加强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精心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护航黄河保护、基层检察院建设等专题视察调研和听庭评议等活动,面对面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诚恳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察、审判、公安等机关的履职制约,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加强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事”与“管人”结合,督促检察权严格规范运行。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强化检委会、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的逐级监督,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确保职权依清单、用权受监督、失职必问责、违法必追究。着力优化案件管理,创新业务态势常态化提醒、会商、督办机制,对重点案件及时开展评查,实现检察业务全覆盖、全流程、智能化监控,有效防范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持续抓严纪律作风。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敢抓敢管、严管严治,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深入推进“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建设,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办案中的不正之风。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和自查整改,对检察办案重点领域、重点诉讼环节和重点案件逐一排查、检视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检察人员主动填报16124件,有问必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政法等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仍需加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仍有差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薄弱环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抓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仍有不足,有的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4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锚定检察工作同步“走在前、开新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方向正确、履职有力。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再更新再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更好统筹三个效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要求,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履职尽责,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在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海洋强省建设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安全等涉民生犯罪,扎实推进涉法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更好以检察履职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深化“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问题监督,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行政生效裁判及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监察检察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数字检察办案质效,推动办理一批典型案件、提出一批治理良策、形成一批制度机制,着力打造数字检察山东品牌。

四是以更严要求抓好管党治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健全队伍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擎”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科学监督管理,完善业绩评价,严肃司法责任追究。全面深化人才强检,常态化开展业务素能提升活动,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强基导向,深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完善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敢作善为、忠诚履职,奋力推进山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1—1230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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