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5年1月22日)

时间:2025-01-31 作者: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2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顾雪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挑大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在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780人、提起公诉104971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快批捕3419人、起诉4250人,形成有力震慑。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320人,结合职能促进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整顿。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从严起诉234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3521人,助力“断流”“拔钉”。突出惩处社会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依法起诉24590人,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

助推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全省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相关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保持严的震慑的同时,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确保宽严有度有据、罪责刑相适应。对涉嫌犯罪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捕505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4950人。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健全保证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合法性恰当性的工作机制。审查认定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3人,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拓展,加强“以案促治”工作,对多个领域类案进行回溯分析,形成参阅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69份,我省检察建议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优秀。

抓实矛盾化解。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居代表等担任听证员,举行检察听证7597场,邀请144名心理咨询师入驻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促进“法结”“心结”一起解。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构建“领导动手、广泛参与”的检察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检察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7642件,同比上升51.9%;全省检察信访总量同比持续下降。深化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涉检类信访同比下降28.3%。

二、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运用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中贡献检察力量。

紧跟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服务保障持续推进三个“走在前”,主动对接深入实施“三个十大”行动、不断塑强“十个新优势”等部署,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15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96件,与省生态环境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常态化、规范化。烟台检察机关开展海岛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专项监督,威海检察机关探索“海洋碳汇+公益诉讼替代性修复”机制,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与海洋保护有效衔接。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依法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153人,办理相关法律监督案件199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精准对接涉农领域司法需求,助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全省推广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犯罪60人,围绕“枣庄石榴”“日照绿茶”“东阿阿胶”“乳山牡蛎”“沾化冬枣”等齐鲁“土特产”品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服务保障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倒卖文物等犯罪115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件。济宁、聊城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济南、淄博等地检察机关开展齐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法治之力守护中华文脉。

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共建衔接机制,深化“检察+证监”协作监督,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起诉金融诈骗等犯罪2561人,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助推切断黑灰产业链条,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泰安检察机关研发应用涉税款项类案监督模型,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向企业退回多缴税款2500余万元。自觉融入法治领域改革实践。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在省级层面召开协调会议,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常态化府检联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体制机制,加强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抓好规范案件移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专项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最高检部署,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对接省政府重大项目215个、重点规模以上企业2188家,与省工商联会签“检会联动”意见,组织“十百千”鲁检护企、“千企问需”等活动,依法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275人,起诉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158人,推动清理空壳市场主体1270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临沂检察机关对冒名、挂名登记企业法人相关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打击转嫁责任、“职业背债”等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监督涉企刑事案件撤案92件,变更企业人员羁押强制措施42人,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案件34件,监督清理涉企“挂案”402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669件,促进提升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青岛检察机关对跨地域涉企刑事案件开展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案件23起、涉及资金1.9亿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中检察职责。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38人,已起诉872人,其中起诉原中管干部6人、原厅局级干部36人。积极适应惩治腐败犯罪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严惩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协同惩治重点领域腐败,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起诉相关职务犯罪415人。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部署,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和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力度。

三、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检察履职中保障民生福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按最高检部署,认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治理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47人,监督相关案件418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2994万元。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2124人,家庭暴力犯罪40人,与省妇联共建协作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专用接待窗口,提升妇女维权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检护夕阳红”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起诉侵犯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1516人,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4件。依法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协同开展“守护戎装”、军用机场净空等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犯罪26人,办理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

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96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2件。聊城莘县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农药销售追根溯源,助力农产品安全。推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从重从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96人,协同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817人,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助力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9处、专门学校13所,促进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防治。加强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联合省医保局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起诉医保诈骗犯罪68人,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425人,协同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问题,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强化对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检察监督,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062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5件,推动整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

聚焦重点环节用力。持续打造“鲁枫和畅”便民利民工作品牌,加强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对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轻罪案件30476件,在充分保障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注重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济,对诉讼能力受限群体依法支持起诉3773件,向5961名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736万元,并协调有关部门同步跟进落实社会救助举措。做好检察环节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等工作,注重在法律文书中讲清法理、讲透道理、讲明情理,同时加强检察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各类法治宣讲3305场。济南140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围绕校园法治热点开展宣讲,为广大师生提供“零距离”普法服务。

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在高质效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把握“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34件、撤案3387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527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653次,退回补充侦查15897次,审查纠正鉴定意见等证据307件,及时向侦查机关传导类案审证、采证标准,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运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49件。持续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构建“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监督纠正监管执行违规违法问题5949个、“减假暂”执行不当2392件、财产刑执行不当1902件,监督收监执行234人。对8所监狱和5个市级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督促整改问题455个,促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做实民事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各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持续推进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118件,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43件,针对民事审判、执行程序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766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完善线索移送等机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1件,起诉相关犯罪62人。

强化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抓好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30件,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6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952件。聚焦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案件807件。立足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92件,对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47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81件,防止以罚代刑;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7420人,防止当罚不罚。

加强公益司法保护。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扎实推进黄河保护、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82件,发出检察建议3855件,提起诉讼497件。东营、滨州等沿黄地市检察机关完善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联动配合,在共护黄河安澜中贡献检察力量。充分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聘请志愿者4855人,受理相关线索626件。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山东调研,对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大力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打击刑事执行监管执法领域司法渎职犯罪,打击虚假诉讼、违法执行背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打击醉驾案件司法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1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0人,行使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18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加强类案模型的构建和应用,研发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91个、筛查监督线索4.2万条,直接成案或协助办案3.2万件。我省55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德州平原检察机关研发应用农机安全法律监督模型,助力强化农机全过程监管,推动完善地方立法,以“微监督”促进“大治理”。强化内外部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管理,省委政法委指导、省检察院承建的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入选工信部示范案例。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奋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体推进政治建设、素能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出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门意见,提出36项举措并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举办学习班、专题宣讲等活动2413场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干警思想动态季度分析等工作,增强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听党指挥的自觉性。坚持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扎实开展“百名检察榜样、百场基层党课”巡讲,积极推进“三级院一体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建设,青岛即墨检察机关“三维融合”护航创新驱动发展,获评最高检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我省检察机关相关做法已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加强山东检察文化建设的36项措施,抓好新闻宣传、文化育检等工作,菏泽“检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担当实干,枣庄检察干警刘玲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获评“2024年度法治人物”。

着力提升监督办案能力水平。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1488次。聚焦出庭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为期三年的“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组织示范观摩221次、听庭评议1322次。注重检察人才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双联双评”工作,组建84个专业团队,带动专业化水平提升,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有40件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5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11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制定落实“素能提升年”18项措施,组织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开展定点帮扶、结对帮扶,持续抓实“点单送教”基层行、“青蓝计划”等活动,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再强化、再提升。潍坊高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做法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健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长效机制,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业务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基层装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实最高检关于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的要求,切实把基层负担减下来、把质效干劲提上去。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汲取苏金森等案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2036场次,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成立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修订完善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层层压实司法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开展办案质效分析、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活动11856次,评查案件16079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应录尽录、常态化甄别核查、案件倒查等工作机制,全省检察人员记录报告13766件。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深入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未成年人检察专题视察等活动425人次,走访省人大代表1086人次。认真研究省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605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逐人回复,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务实举措。构建登记、审批、分流、交办、督办、答复、反馈的全流程办理模式,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书面建议14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应最高检邀请,解放军和武警部队20名全国人大代表来山东检察机关视察,充分肯定我省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全省各级检察院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123场次,走访911人次,邀请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参加专题调研、述职评议、公开听证、“宪法宣传周”等活动633人次,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自觉接受监察、审判、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履职制约,深化检律良性互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8129件次,举办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教同行共护成长”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经常性组织庭审观摩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政法等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强化政治能力建设还有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需加强;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还有不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需久久为功;服务保障现代化强省建设还有不足,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严抓检察队伍教育监督管理还有不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做实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严格依法履职,确保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加强山东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二是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不断完善“领导动手、广泛参与”的检察大信访工作格局,推动涉检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三是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及“六个着力”“六个注重”“十个方面聚焦用力”等重要部署,提升检察履职质效。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等犯罪,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做实检察为民,加强环境资源检察、涉农检察等工作,强化支持起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持续助力专门学校及配套机制建设。

四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适用,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持续推动构建各级检察院有区分、有侧重、有统筹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府检联动、助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持续打造精品监督模型,推动标准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持续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活动。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完善检察官追责惩戒等机制。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出台“质效提升年”工作举措,进一步为基层检察工作减负担、增效能。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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