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杰,1942年出生,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1961年8月,王杰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应征入伍,被分配到当时的济南军区装甲师某部工兵营1连。1965年7月,王杰奉命到江苏省沛县张楼公社执行民兵训练任务,在组织民兵训练时突遇炸药包意外爆炸。危急关头,年仅23岁的王杰为保护在场的另外12名民兵,用身体扑向炸药包,挽救了其他人的生命,而他自己以身殉职,壮烈牺牲。

57年来,王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两不怕”革命精神被广为传颂。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扬“王杰精神”,金乡县政府于1968年将王杰的出生地华堌村改名为王杰村,并修建王杰烈士纪念馆。为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2009年,金乡县在羊山景区新建王杰纪念馆,作为王杰烈士纪念馆的副馆。

近日,金乡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赴王杰纪念馆学习参观,在讲解员的讲述中,重温王杰的英雄事迹,追忆王杰“在荣誉上不伸手,在待遇上不伸手,在物质上不伸手”的高尚品格,感怀王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血性胆魄。同时,在烈士纪念碑前党员干警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

近年来,金乡县检察院利用王杰故乡的红色资源和丰富底蕴,坚持以“两不怕、三不伸手”王杰精神为引领,着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严守纪律的“王杰式”检察队伍,形成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建设齐头并进的局面。
金乡县检察院以“两不怕”精神作为党员干警的教科书,组织参观王杰纪念馆、邀请王杰生前战友讲党课、朗诵王杰日记、开展“王杰精神大家谈”等活动,通过看、学、思,让“王杰精神”在干警心中落地生根。同时,持续开展“弘扬王杰精神,做王杰式检察官”“王杰之星”评选活动,引导干警乐于奉献、做好“王杰精神”传承人。该院全体干警积极践行“王杰精神”,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化解矛盾,精准精细提供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等称号。
今年九月,面对济宁市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该院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王杰“两不怕”精神,主动下沉社区、村防疫一线,与社区、村干部同心同向,夜以继日奋战在“战疫情、防扩散、护安全、保稳定”的最前线,用辛劳、汗水、奉献筑起疫情防控的“红色堡垒”。
金乡县检察院以“三不伸手”精神作为党员干警的文化基因,积极打造王杰式“清风检韵”党建文化品牌,以党建廉政活动室为载体,通过专题党课、廉政文化讲堂、观看廉政教育片、观摩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大力倡导依法办案、廉洁从检的检风。以“崇洁敬廉”为主题,开展经常性廉政监督和廉政谈话,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节前提醒和节中督察、节后通报,有效杜绝违纪违法现象。

“王杰的枪,我们扛;王杰的歌,我们唱。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一心为革命,永远跟着党……”这嘹亮的歌声一直在金乡大地久久回荡,金乡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传承、赓续“王杰精神”,将其精髓融入到抓业务、带队伍、强管理的方方面面,努力开创金乡检察工作新局面!